浅析程朱理学与陆王心学之分歧
2021-04-12吴仲煜
文学教育下半月 2021年2期
吴仲煜
内容摘要:中国古代的儒家经典中有一个重要概念,即“格物”、“致知”,这两词来源于《礼记》,《礼记·大学》有八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但此书却只提及了“格物”与“致知”,并未做任何解释,也未有任何先秦古籍使用过“格物”与“致知”这两个词汇为后世提供参照意涵,遂使“格物致知”的真正意义成为儒学思想的难解之谜。从最早为《大学》作注的东汉郑玄,一直到现代的儒学学者,已经争论了一千余年,至今仍无定论。宋以来作为儒学两大派的程朱理学与陆王心学,也对“格物致知”作了大相径庭的解读。
关键词:程朱理学 陆王心学 格物致知
一
自东汉郑玄到明末,有大量的文人为“格物”、“致知”作注解,明代儒学大师刘宗周也感叹“格物之说,古今聚讼有七十二家 ①”之多。宋明是谈论格物致知比较多的年代,其中注解影响最大的便是朱熹与王守仁。
朱熹的思想继承于二程,二程道“学莫大于知本末终始。致知格物,所谓本也,始也;治天下国家,所谓末也,终也②”,又道“格尤穷也,物尤理也,若曰穷其理云尔。穷理然后足以致知,不穷则不能致也。”从这里可以看出,二程对格物致知的解释即是要穷尽天下之理,物并不是唯物主义所指的物体,而是“天理”。二程格物致知的目的也不是为了达到真知,而是为了修养道德,维护封建统治。二程的学说深深地影响了朱熹,朱熹训“格”为“至”,训“物”为“事”。所以“格物”便是要接触各种各样的事物。朱熹又将“致”理解为“推极”,“知”理解为“识”,意思就是接触事物,即物穷理,并且把这个理究到极致,要想“致知”就必须先要“格物”,并且要把这个理给穷透了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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