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戒尺”怎么用
2021-04-12何娟
人民周刊 2021年4期
何娟

2月22日,在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和平小学,老师身穿牛年卡通服饰在校门口迎接学生回归校园。(解琛 摄)
又是一年开学季,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试行阶段,如何推动《规则》落地、落实和进一步完善?带着这些问题,本刊记者采访了河北大学教育学院教师刘红萍(哈佛大学教育学院博士后、北京大学管理学博士后、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教师:三思而后行
接受采访前,刘红萍也多方调研了中小学一线教师对于《规则》的意见和看法,“老师们都非常支持,但也存在一些疑惑,担心这把新时代的‘戒尺有点儿烫手”。
《规则》明确了教师在教学过程、班级管理中实行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况和行为规范,并要求教育行政部门给予保障。在此之前,面对学生,部分老师存在“不敢管”的退缩行为和“不知道怎么管”的心理疑虑。教育部明确教育惩戒权,从法律的角度讲,体现了国家从法律层面规范引导教育惩戒的决心和信心,可以让真正有志于教书育人的教师群体,依规执教、放心去管,最终有利于教育目标的实现。
刘红萍提出,《规则》试行,不仅是单纯地赋予教师的权利,其实是对教师的综合素质、教学素养、德育工作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课堂教育和班级管理中,老师是一对多的管理者。《规则》落地,要求老师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老师手握“戒尺”,就应该以最精确的刻度、最专业的态度去丈量教育惩戒的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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