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国家高新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出炉
——科技部火炬中心主任贾敬敦解读新规变化与亮点
2021-04-12
中国科技产业 2021年5期
◎ 本刊记者 白 静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推动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科技部日前修订印发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新版评价指标体系与旧版比较有哪些新的突破和亮点?如何理解评价指标体系的导向和内涵?如何科学合理地使用评价结果,发挥好评价指标体系的作用?近日,科技部火炬中心主任贾敬敦就上述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回答了本刊记者提问。
记者:国家高新区评价工作是引导国家高新区贯彻落实国家战略导向的核心抓手。请介绍新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出台的背景与意义。
贾敬敦:1985年,中央作出了《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在全国选择若干智力资源密集的地区,采取特殊政策,逐步形成具有不同特色的新兴产业开发区”,随后在1988年,经国务院批准启动了第一个国家高新区建设,到目前为止,国家高新区达到了169家。国家高新区经过了30多年的高速发展,不断深化改革与扩大开放,高度重视科技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开展政策先行先试,已经成为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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