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气候变化诉讼的现状及趋势
2021-04-12邵莎莎
世界环境 2021年1期
文 / 邵莎莎

气候变化诉讼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美国产生,经过30年的发展,气候变化诉讼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关注,成为推动全球气候变化进程的重大议题。作为气候变化的重要治理手段,气候变化诉讼影响着政策制定以及企业行为,对加强气候行动具有推动作用。
一、全球气候变化诉讼的概况
2015年《巴黎协定》签署之后,全球气候变化诉讼数量增势明显。据美国萨宾中心气候变化诉讼数据库统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球共有2021起气候变化诉讼案件,其中美国占七成以上,共1579起,其他国家和地区共计442起,其中澳大利亚115起,英国63起,加拿大25起,西班牙14起,新西兰、阿根廷、墨西哥、荷兰、韩国、日本等国至少有1起气候变化诉讼。从原被告情况来看,80%的气候变化诉讼由社会组织或个人向政府提出,近年来,针对高碳排放企业(Carbon Majors)的诉讼也逐渐增多。
关于气候变化诉讼的定义,澳大利亚学者Osofsky和Peel认为,气候变化诉讼不仅包括以气候变化为核心焦点的案件,还包括明确提出气候变化问题、将气候变化作为动因以及对减缓和应对气候变化有明显作用的诉讼。
二、全球气候变化诉讼的发展特征
1.司法障碍依然存在
气候变化司法存在多方面的障碍。一方面由于气候变化诉讼涉及法律、科学以及政治三个领域,外部因素导致的科学不确定性和法院对政治问题的保守态度,影响着诉讼的裁判结果。另一方面气候变化诉讼内部也存在实体以及程序性障碍,实体性障碍主要是由于立法中缺乏实体权利规定,阻断了诉讼救济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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