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驾的代价
2021-04-12
中学时代 2021年3期
关键词:检察机关
中学生董明阳光帅气,性格开朗,但就是不爱学习,为此他的父母操了不少心。
10月6日是同学金珊珊的生日,董明为了向金珊珊示好,答应带金珊珊去“吃大餐”,并在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开走了父亲的轿车。董明没有驾驶证,为了躲开交警的盘查,他绕道接上了金珊珊,一路警惕地来到了西郊的一家饭店。
当天深夜23时30分许,饮酒后的董明从饭店出来,开车送金珊珊回家,在距金珊珊家不远的一个路口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抽血检验,董明被查获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6mg/100ml,达到醉酒值。董明由于无证驾驶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七日,后变更为取保候审。
经公安机关侦查,董明涉嫌犯危险驾驶罪。检察机关依法受理并提审了董明,董明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考虑董明为未成年人,初犯且认罪态度较好,决定对其依法从宽处理。在听取了董明的法定代理人的意见后,检察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判决认定:董明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在庄严的法庭上,稚气未脱的董明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检察官的话:
本案中,董明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严重违法,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或因无知,或因心存侥幸,董明以身试法,得到的教训是极其惨重的。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组织对全国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进行了统计分析,梳理结果显示,全国77.7%的伤亡事故是机动车肇事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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