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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垃圾分类循环利用现状
——以闽侯县上街镇为例

2021-04-10郑慧兰蔡吴玮

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 2021年3期
关键词:上街乡镇垃圾

郑慧兰,蔡吴玮

(福州工商学院 商学院,福建 福州350700)

随着乡镇经济社会的发展,乡镇生活垃圾问题日趋严重,对污染环境的生活垃圾没有进行系统分类,已经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甚至危害到乡镇村民的身体健康。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为响应政府的号召,从源头解决“垃圾围村”问题已刻不容缓,而垃圾分类循环利用是当前解决乡镇垃圾处理难题、促进乡镇资源节约、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方法。

1 上街镇垃圾分类循环利用现状

1.1 上街镇垃圾分类现状

上街镇垃圾分类回收主要有以下两种模式。

一是上街镇村民将生活垃圾分为两类:可回收垃圾及其他垃圾。可回收垃圾基本由村民自行收集卖往废品收购站,换取零钱。其他垃圾基本不做分类,村民将垃圾堆放于村委会指定地点,由专门的清洁工人运往上街镇垃圾分类中转站,进行下一步分类和回收。

二是在上街镇侯官村试点的生活垃圾分类屋,其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4 类。该垃圾分类屋采用定时、定点投放、定人、定监控管理的“四定”模式进行运营。每天的垃圾投放时间为上午6:00—9:00 及下午18:00—21:00,此时有督导员和分拣员在一旁监督和指导,辅助村民正确分类投放垃圾。

1.2 上街镇垃圾回收处理现状

目前上街镇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仍以填埋、堆肥和焚烧为主,其中填埋是上街镇最主要的处理方法。填埋场处理法已经实施多年,这种方法几乎谈不上环保,该种方法产生的气体和液体对周围的环境产生了较大的污染,而目前并没有行之有效的举措能够较好地减少该种污染。

堆肥法则是由农户自行将厨余垃圾堆放于自家空地上经发酵变成肥料,用于庄稼施肥。但是由于我国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经济差距有所变大,年轻人纷纷选择外出打工,大多数村民不再种植庄稼,使用堆肥法的村民日益减少。

垃圾焚烧法是一种较为传统的处理垃圾方法,该种方法减量化效果显著,能节省大量用地。但焚烧法也存在二次污染的问题,在焚烧的过程中,生活垃圾会释放出多种有毒气体,其中二恶英是国际公认的致癌物质,因此对垃圾焚烧产生污染的控制尤为重要。

2 对上街镇垃圾分类循环利用情况调查

2.1 调查结果分析

本次调查基于上街镇的垃圾分类循环利用展开调查,采取简单随机抽样方式,对村民发放垃圾分类回收问卷102 份,收回问卷102 份,其中有效问卷102 份。

2.1.1 村民垃圾分类种类接受度调查

如图1所示,有24%的村民只能接受2 种垃圾分类,32%的村民能接受3 种垃圾分类,27%的村民表示愿意接受4 种垃圾分类,而愿意接受4 种以上垃圾分类分类的村民仅有17%。说明目前在乡镇实施的垃圾分类种类尽量不超过4 种,以3 种或4 种为主进行实施。

图1 村民对垃圾分类种类接受度

2.1.2 上街镇村民对垃圾回收处理及循环利用的态度

通过图2数据可知,上街镇村民对垃圾分类基本持乐观的态度,其中有49%的村民表示会配合政府,遵守垃圾分类政策,做到将垃圾正确归类。但同时也有25%村民认为垃圾分类的相关配套不成熟、不完善,无法做到正确的垃圾分类。但总体上,上街镇村民对于垃圾分类持积极态度,且乐意参加垃圾分类。

图2 村民对垃圾分类政策的态度

2.1.3 上街镇村民对垃圾分类活动的参与度

如图3所示,有41%的上街镇村民表示对垃圾分类有一定了解,基础设施也完善后,他们将会非常乐意参与到垃圾分类的活动中。仅有22%的村民表示没有兴趣,村委会仍需要后期对其做工作。

图3 村民对垃圾分类活动的参与度

2.2 当前上街镇垃圾分类循环利用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2.2.1 垃圾分类不详细

对上街镇的调查数据表明,大多数村民的垃圾分类不详细、不明确[1]。普遍将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可回收垃圾又分为金属、塑料、玻璃、纸皮4 类。由于分类过于粗糙,易造成资源浪费。回收价值较高的塑料瓶和饮料瓶并没有加入分类。金属也没细分为钢铁、铜、铝等,不便于回收处理。由于金属、塑料、纸皮的回收价格较低,而政府缺乏相应的补贴措施,大大降低村民回收处理废品的积极性。上街镇仍有农户种植庄稼,产生的农药化肥包装,应设置相应的有害垃圾桶,且垃圾桶上应注明分类的具体内容,方便村民正确投放。用来堆肥的厨余垃圾含有易腐属性,应当及时处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2.2.2 运行成本较高,运行机制不健全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费用、运输费用、人工费用相对较高[1]。上街镇的垃圾分类设施相对落后,资金欠缺成为上街镇目前实施垃圾分类循环利用的最大问题。农户的垃圾分类意识也没有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有所提高。由于大部分费用由政府承担,村民自发性分类收集的行为较少,造成垃圾分类的运行成本较高。

垃圾分类被普遍认为是一种公共服务,由政府承担相应的责任,建立适合乡镇的垃圾分类循环利用模式,对乡镇改善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如清洁工工资较低,将会影响垃圾分类终端的效果。因此对清洁工实行工资奖励制度,调动工人的工作积极性。又如村民居住较为分散,人口较多,对垃圾分类循环利用的工作开展造成了一定的难度。乡镇政府对村民垃圾分类行为流于形式,管理不力。易造成刚开始管控较严,风头一过,疏于管理又恢复原状的情况。由于废纸、金属等可回收物的回收价格较低,政府缺乏相应的补贴政策,导致垃圾回收循环利用的经济效益不明显,从业人员的积极性不高。因此完善相应的运行机制势在必行。

2.2.3 村民自觉性低,缺乏法制化管理

由于乡镇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村民获得环保意识的途径较少,村民的垃圾分类意识薄弱,对垃圾分类的认知度较低,很难准确地进行垃圾分类。尽管现如今生活水平有所提高,但村民的垃圾分类循环利用的意识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提升。另一方面,乡镇大多数村民为老人,每日的垃圾量不定,于老人而言,本来用一个垃圾袋就可以解决的事情,现在要用4 个垃圾袋,会觉得更加浪费,不愿进行相应的垃圾分类。

我国对乡镇垃圾分类的立法研究较为稀缺,立法机制并不完善。基本上,重政府主导,轻民众参与,重事后立法,轻事前立法[1]。大部分法律文件是从国务院下达的,地方性立法少之又少。且乡镇与城市的发展存在差异,并不能完全照搬城市垃圾分类的法律规定,而应当制定符合乡镇发展需求的相关法律。

3 持续推进乡镇垃圾分类循环利用的措施建议

3.1 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

政府是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应当及时制定实施垃圾分类循环利用的计划,整合各类资源[2],完善基础设施,提高乡镇垃圾分类的效果。乡镇政府应当做好垃圾收集转运工作,由专人负责。村委会要积极动员村民,完善村规民约,做好环境保洁工作。

乡镇政府可编辑详细且简单易懂的垃圾分类清单,广泛开展志愿者上门宣传,与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相结合。也可通过组织垃圾分类的小游戏,正确分类者可获得相应的小礼品,来调动村民的垃圾分类热情。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循环利用的好处,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

3.2 保障经费投入,健全运行机制

乡镇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设立垃圾分类回收循环利用的专项基金,明确资助政策[2]。充分发挥各村级组织的作用,鼓励村民签订“垃圾分类循环利用”责任书,将村民缴纳保洁费用纳入村规民约。采用物质奖励或口头先进表彰的方式,积极引导村民参与垃圾分类回收循环利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村民的口口相传,使垃圾分类成为村民道德层面上的一环,相互监督。

乡镇政府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垃圾分类回收循环利用的运行机制,鼓励村民自发收集可回收物,送往废品站,从源头解决垃圾分类循环利用。

3.3 严格考核督查,加强法治约束

鼓励村民间相互监督,一旦发现对方有非法分类或非法倾倒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制止[3]。村委会应当设立相应的垃圾分类督察队进行巡逻,并在垃圾投放点设置监控,全天候无死角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不规范行为,将对其实施相应的罚款和公示。乡镇政府应当将垃圾分类循环利用情况列入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考核部分,并进行不定期抽查,以确保乡镇的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法律是最具有约束力的保障措施,要加强对乡镇垃圾分类的法制建设,既可根据本土情况进行制定,也可借鉴发达国家关于垃圾分类的法律规定,明确村民从娃娃到老人的垃圾分类的权利和义务,保障村民在参与垃圾分类义务的同时,也能享受到循环经济带来的好处。此外,垃圾分类的法律措施应当与时俱进,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垃圾分类的原则和措施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要不断更新法律法规。与此同时,垃圾分类的法规应当延伸至垃圾分类回收企业,促进企业参与垃圾分类回收循环利用的全过程[3]。

4 结语

从闽侯县上街镇的视角出发,纵观我国乡镇地区垃圾分类循环利用的全过程,加速推进和完善我国乡镇地区生活垃圾资源分类回收循环利用的体系,实现乡镇地区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两手抓”,促进乡镇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护乡镇地区生态环境,为闽侯县上街镇建设成美丽乡镇提供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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