驶入法治新航道 开辟履职新征程
2021-04-09阎锐
上海人大月刊 2021年3期
阎锐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高票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一法一规则”)的决定。“一法一规则”是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的基本法律,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权履职的重要制度保障,是宪法有关规定的立法实施。此次修改是两部法律实施三十多年来的首次修改,是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日臻完善的重大举措。
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立为人大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进一步从法律上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此次修改,在全国人大组織法中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首要原则,这对于新时代更好地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制度、人大工作在“三者有机统一”中的职责定位,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来推进,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首次将坚持全过程民主写入法律,进一步从法律上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真实性、参与性和实效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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