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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与高本汉:文言、口语之辨的方法和旨趣

2021-04-09郑伟

读书 2021年4期
关键词:文法左传胡适

郑伟

胡适以倡导白话文和新文化运动闻名于世,其一生最主要的贡献可归为新文化运动、倡导民主政体与自由主义、整理国故诸方面。三岁不到时,便读其父所编《学为人诗》《原学》及姚鼐选编《律诗六钞》等。十四岁之前已读完朱熹《 四书集注》及《诗经》《 易经》《尚书》《礼记》《孝经》等。九岁时,胡适在四叔家发现一部残破的《水浒传》,其后又得到了全本《水浒传》。这部书可以看作后来胡适高举“文学革命”大旗的引子。

高本汉(Bernhard Karlgren,1889-1978)是二十世纪欧洲杰出的汉学大师。一九一五年,高本汉在瑞典乌普萨拉(Uppsala)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接下来三年在传教士学校教中文。一九一八年之后的二十年,高氏为哥德堡大学东亚语文学和文化教授,这是为他特别设立的职位。

胡适与高本汉的学术因缘,始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是年,高本汉发表“ LeProto-chinois,langue flexionelle”(《原始中国语为变化语说》)一文,讨论了上古汉语的词形变化。当时林语堂尚在德国莱比锡大学攻读语言学博士学位,在看过高本汉寄赠的此文抽印本之后,大为叹服。高氏的研究方法、材料和结论,与胡适《尔汝篇》《吾我篇》不谋而合。胡适在《〈左传真伪考〉的提要与批评》一文中说,高本汉“在中国文法沿革的研究上也曾有很好的成绩。……那篇论原始的中国文是说中国古文是有文法上的变化的,如‘吾‘我之别,‘尔‘汝之别,但他用的方法与材料都和我大致相同,故结论也和我相同;不过我作那两篇文字是在海外留学时代,只用了一些记忆最熟的《论语》《孟子》《檀弓》(高先生所谓‘鲁语的书),下的结论也只是概括的结论。高先生却用了统计法,并且把各种条例外都加上心理学上的说明,大可以补我的不逮”(高本汉:《左传真伪考及其他》,陆侃如译,商务印书馆一九三五年版,98 页)。

高本汉也跟胡适一样,自小深受家学熏陶,父亲约翰纳斯·卡尔格伦为瑞典延雪平高中拉丁语、希腊语和国文老师。高本汉在与妻子茵娜的通信(一九一一年二月十七日)里已经提到汉语文言、口语的问题。他认为,只学会汉语口语而不能掌握文言文,实在是“苦海无边,寸步难行”。另一方面,在中国国内,一九一六年的《新青年》(第二卷第二号)“通信”栏内刊载了胡适致陈独秀的信,胡适提出了“八事”主张,主张废止文言文,揭开了白话文运动在新文学领域的序幕。但隨之出现了各种反对的声音,使胡适感觉到,文言和白话还是不能完全割裂。

白话文运动离不开汉字的拼音化,因为它是这个运动得以成立的理论基础。高本汉和胡适都曾对汉字拼音化的问题做过探讨。如胡适曾说:“拼音文字必须用‘白话做底子,拼音文字运动必须同时是白话文的运动。提倡拼音文字而不同时提倡白话文,是单有符号而无内容,那是必定失败的。”〔《胡适文集》(第一册),北京大学出版社一九九八年版,117—118 页〕一九一三年,教育部议定“国语注音字母”方案,一九二二年又颁布了“注音字母书法体系”,注音字母方案得以定型推广。一九二六年,国语统一筹备会发表了赵元任、钱玄同、刘复等制定的“国语罗马字”,两年后正式公布“国语罗马字拼音法式”,与注音字母一样具有法律地位。

一九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高本汉在伦敦中国学会上做了一次题为“汉语的拉丁字母”的报告,讨论了威妥玛—翟理斯拼音系统的创造性功绩,认为某些拼音方案应该修正,如尾部不发音的-h(如hsueh,汉语拼音xue)应该舍弃;以hs- 来表示舌面摩擦音x- 亦不可取,更反对以ch- 和ch- 同时表示zh-(支)、ch-(吃)和j-(鸡)、q-(七)。高本汉还认为,中国必须创造西方文字的拼写方法,以便于创造一种基于口语的新文学,这也是他对中国新文化运动的建设性建议。

同样热衷于国语罗马字的胡适,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导言》(一九三五)一文中指出,“音标文字是必须替代汉字的”,并非只是以音标给汉字注音,而是用音标表达口语,即形成以音标为符号的口语对等于书面语的系统,此即胡适所理解的彻底的言、文合一,成为真正统一的语言。胡适明确表示支持国语罗马字的使用,虽然在声调使用上还有问题。对于声调问题,高本汉则反对威妥玛—翟理斯系统以音节上边的数字标调的方法,认为它们“既麻烦又耗时”,而应该“通过拼写的变化来表示四声”(马悦然:《我的老师高本汉》,李之义译,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00九年版,237页)。

虽然胡适等称文言文为“死了的语言”,但若认为他是要将中国数千年的旧文学一并抛弃,则是莫大的误解。他曾说过:“议论如墨翟、孟轲、韩非,说理如公孙龙、荀卿、庄周,记事如左氏、司马迁,皆不朽之文也。六朝之文亦有绝妙之作。”〔《胡适留学日记》(下),安徽教育出版社一九九九年版,284 页〕胡适和高本汉尽管治学理路同中有异,但“整理国故”堪称二人共同的毕生事业。

二十世纪初,欧美汉学界在大量翻译中国经典的同时,出现了严格意义上的考据校勘研究。法国伯希和(PaulPelliot,1878-1945)、英国翟理斯(HerbertAllenGiles,1845-1935)等是其中的代表。这时候胡适还在美国留学,自然很快地受到了这一考据风气的影响。当时曾对保尔·莱因斯(PaulS.Reinsch,1869-1923)《远东的思想与政治趋向》(IntellectualandPoliticalCurrentsintheFarEast)、翟林奈(LionelGiles,1875-1958)《敦煌录译释》(一九一四)等论著做过纠谬的工作〔《胡适留学日记》(上),89、309页〕。

高本汉与胡适的立足点不同,他并非从传统考据开始,而是注重运用现代语言学方法来考证古书,从具体的语音、词汇、语法特点入手,以此来解决古书的真伪问题。高氏指出,不少典籍先秦本来就是根据不同方言写成的,在文法方面即可反映出此种差别。上文提到的《原始中国语为变化语说》就细致考察了《论语》《孟子》中人称代词“吾”“我”及“尔”“汝”等在主格、宾格等不同变格上的用法差异。

一九二四年春季学期,高本汉在哥德堡大学开设了有关《春秋》和《左传》的研习班,提出《左传》历来被误认为是编年史《春秋》的诠释作品,而实际上《左传》不仅是这个时期和社会状况的知识来源,也与道家老庄类似,都是早期中国古典文学的伟大作品。

两年以后,顾颉刚编著《古史辨》第一册出版,在学术界产生了重大影响。关于《左传》的真伪及成书年代问题,两千多年来莫衷一是。清代学者刘逢禄提出西汉刘歆伪作说,康有为则继续发挥,认为《左传》与《国语》是同一本书。所谓《左传》,是刘歆割裂《国语》而成。章太炎、刘师培等古文学派学者指出刘歆伪作说不可信。顾颉刚、钱玄同等古史辨学派的领袖人物比较赞同康氏说,《左传》问题仍然悬而待决。

同样是在一九二六年,高本汉在《哥德堡大学年鉴》(G?teborgsH?gskolas?rsskrift)上发表了《〈左传〉的真实性及其性质》(“OntheAuthenticityandNatureoftheTsoChuan”)一文,评介了历来关于《左传》真伪问题的各派观点及其方法论,并以现代语言学的手段分析了《左传》的文法,由此对其真伪及作者问题提出了新看法。很快地,胡适收到了高本汉寄来的这篇宏文,在太平洋的行船中,胡适读完了全文,并节译其大要,准备请顾颉刚、钱玄同看后再发表,后因故耽搁。幸好,陆侃如、卫聚贤及时地译出了全文,胡适阅后写了《〈左传真伪考〉的提要与批评》的长序,对高本汉从文法学角度考证古書的创举表示了由衷的钦佩(胡适也曾有此主张,但未及时付诸实践),并与高本汉、中文译本跋语的作者卫聚贤等切磋商讨。高本汉此文发表的第二年,由陆侃如(一九0三至一九七八)口译、卫聚贤(一八九八至一九九0)笔录,并经赵元任校订的中译本《论〈左传〉的真伪及其性质》发表。次年十月,新月书店开张,将其作为专书《左传真伪考》印行,全书共一百零七页,国内学者所写的序跋加起来就占了五十二页,对高本汉的研究有商有弹,是高质量的往来论辩之作。在这之后,还有不少学者对此做了进一步探讨,国内学者如林语堂、顾颉刚等,国外则有马伯乐(HenriMaspero,1883-1945)、阿尔弗雷德·福尔克(AlfredForke,1867-1944)等。其中林语堂特别强调高氏认定《左传》有前后一律的文法,尤其是虚词“如”“若”的分别以及“於”“于”的分别甚为微妙,它们到周朝末期已经混合,“《左传》的语言有前后一律的特殊的文法。而这文法的几微玄妙处,在用者已属不自觉,决非第一世纪时人所能伪造”(《〈左传〉真伪与上古方音》,《语言学论丛》,开明书店一九三三年版,97页)。再如顾颉刚《五德终始下的政治和历史》(《清华学报》一九三0年第一期,206—208页)第九节为“春秋左氏传的著作时代的各家说”,亦盛赞高本汉从文法角度所做的分析,认为这是“中国古书上破天荒的工作,创获非常多,大足指示我们今后努力的方向”;但顾氏也提到,高氏在今古文方面择取的历史材料太宽泛,也不应该因康有为从政和传教的经历而否定其贡献。

马伯乐对高本汉的工作则是贬多于褒。马氏著《〈左传〉之构成及年代》(一九三一至一九三二)指出,高本汉所谓的各种典籍之间的文法区别,确切地说不是方言,而是各种文体风格的不同。如编年史作品《春秋》和《竹书纪年》是历史文字,《左传》和《国语》则是传奇文字,《论语》《孟子》《庄子》是哲学文字,《书经》是典诰文字,《诗经》则为诗歌文字。高本汉在《中国古书的真伪》(“T h eAuthenticity of Ancient Chinese text”,1929)里的回应是:在《孟子》《庄子》等不同的哲学典籍中,语法的区别是很大的—如在《庄子》中不用“斯”而《孟子》则大量使用—人们无法证明它们会有统一的哲学风格,其他文体亦是如此(《左传真伪考及其他》,18—21 页)。高本汉在讨论先秦典籍真伪的问题上,学风严谨,不轻信,也不轻疑。如高氏所说:“当我们责怪一位现代特别是当代的作者伪造成一部作品时,我们必须特别谨慎;我们必须拿出强有力的论点来证明我们的责怪。”(《周礼和左传的早期历史》,一九三一)堪称高论。

胡适在《国学季刊》发刊词中旗帜鲜明地提出,应给予白话小说以文学正宗的地位:

在历史的眼光里,今日民间小儿女唱的歌谣,和《诗》三百篇有同等的位置;民间流传的小说,和高文典册有同等的位置,吴敬梓、曹霑和关汉卿、马东篱和杜甫、韩愈有同等的位置……每一个时代,还他那个时代的特长的文学,然后评判他们的文学的价值。(《国立北京大学国学季刊》,第一卷第一号,一九二三)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以后,胡适的著作目录里,有相当一部分与白话小说有关,如《〈水浒传〉考证》(一九二0)、《〈红楼梦〉考证》(一九二一)、《〈西游记〉考证》(一九二三)、《〈镜花缘〉的引论》(一九二三)、《〈三侠五义〉考证》(一九二五)、《〈醒世姻缘传〉考证》(一九三一)等考证文章,《吴敬梓年谱》(一九二二、一九二三)、《吴敬梓传》(一九二六)等传记文字,还有《〈三国志演义〉序》(一九二二)、《跋〈红楼梦考证〉》(一九二二)、《〈水浒续集两种〉序》(一九二四)等序跋。

胡适对《红楼梦》《水浒传》研究的贡献,认定《红楼梦》乃曹雪芹自撰说和后四十回乃高鹗续书说是重要一例,俞平伯亦附和之。尽管此后学界也时有异见,但反对的声音寥寥。至于《水浒传》,自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一九二四)中提出简繁本之说后,认为简先繁后的学者有鲁迅、俞平伯、郑振铎、茅盾等,认为繁先简后的学者则有胡适、杨宪益等。但遗憾的是,各家都是以版式、分卷差异或少数用词差异来加以论证,对研究本身并无实质性的推进。

与胡适的早年经历不同,高本汉与中国古典白话小说的结缘是从其一九一0至一九一一年的首次远东之旅开始的。他在写给老师伦德尔的通信(一九一一年三月十一日)中说:“现在我一方面读经典作家,一方面读所谓的文言文,即官方政令和文书等。此外我也阅读一些创作于十七世纪语言较为浅显的短篇小说。”(《我的老师高本汉》,73 页)在结束远东之旅返欧之后,高本汉于次年春季学期曾有一段时间讲解《聊斋志异》,一段时间讲解《三国演义》。随着一九二九年瑞典远东博物馆成立和一九三六年接替考古学家安特生任博物馆馆长之后,高氏的学术领域一部分转向了青铜器和考古方面,似乎不再关心文言与白话的问题了。

可是,到了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汉语语法漫谈》(“Excursions inChinese Grammar”,1952)一文的发表,表明高本汉回到了早年所钟情的文言、口语之争的问题上。白话文运动提倡白话为“活语言”、文言为“死了的语言”。针对胡适在《白话文学史》中提出的公孙弘献给汉武帝的奏章即表明古文已死的说法,高氏提出两大问题:第一,文言是周代作家们创造的语言吗,是当时口语的反映吗?第二,当六朝、唐宋及后世文学家书写文言时,毫无疑问是以“死语言”来使用的,但在汉代是否也是如此?是否可以照搬周代的文法模式,以至于可以说此时的文言已凝固不变(fossilized and unchangeable),或者说作为“死语言”是从汉代开始的呢?

正如《左传真伪考》一样,高本汉仍然用其所擅长的语文学和语言学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选取了二十七个文法例子(涉及介词、疑问词、代词、否定副词、语气词等),以《论语》《孟子》等十一部汉以前著作作为检验的参照,将东汉王充《論衡》中的助词使用情况作为对比,并添加了《淮南子》《春秋繁露》这两部王充经常引用的典籍作为补充。通过对十余部作品的文本及文法比较,可知王充“没以任何形式套用周朝作品的语法结构”,由此可见,“王充的书面语植根于口语,而扬雄的书面语则建立在东周时期已经消亡的语言基础之上,已经远离了口语”(《我的老师高本汉》,262—263 页)。

与高本汉同时代或更早的西方学者,他们对中国古典小说的研究,很少涉及诸如作者身世、成书过程、版本差异等问题。高本汉则另辟蹊径,对《水浒传》《西游记》《红楼梦》《儒林外史》《镜花缘》五部明清白话小说的字词、短语所显示的文法问题做了分析,尤其是对富有争议的《红楼梦》及《水浒传》版本问题提供了有益参考(《汉语语法再谈》,一九五二)。通过统计发现,凡是在《红》前八十回出现频率极高的字,在后四十回中也极高;凡是在前八十回未出现的字,在后四十回中也未出现,可以说明它们出于同一作者之手。

若真如胡适等所言,《红》后四十回为高鹗续作,则须预设他与曹雪芹来自同个地方,讲相同的方言,或者他是一位语言天才,有着非同一般的文风模仿能力。对于《水浒传》的简、繁本问题,语言学的测试方法也行之有效。《水》之繁本虽然力求达到与简本一致,但看起来在不少方面是失败的。比如连词“因为”“为因”、代名词“兀谁”等等,在简本很常见,而在繁本中则缺失。文法习惯的分别也说明《水》简、繁二本可能出自不同的作者。

对于胡适等所倡导的“文学革命”“白话文运动”,尽管不乏批评的声音,如终生关心中国文化前途的国学大师钱穆便曾直截了当地说:“在当时的新文化运动中,提倡白话文是其一项目。但白话文与新文学显是两事。如胡适之,并不能说是一新文学家。他的白话散文,并不即算的是一文学。他的白话诗,更多是率笔,离文学境界更远。”(《中国学术通义》,九州出版社二0一一年版,330页)但总体而言,其积极作用是不言自明的。这其中还引出一段前人未曾留意的“当东方遇见西方”的珍贵学缘,即胡适和高本汉在学术旨趣上的呼应和影响。

早在一九二四年,高本汉在致斯文·赫定(SvenHedin)的信中就提到过梁启超、章太炎和胡适等当时的知识界领袖,认为他们在中国社会进程中扮演着最杰出伟大的角色(《我的老师高本汉》,171页)。胡适亦曾在《治学的方法与材料》(一九二八)一文中重申“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的重要性,并高度评价了高本汉在中国语言学方面的研究成就,提出“有西洋的音韵学原理作工具,又很充分地运用方言的材料”,“可以推倒顾炎武以来三百年的中国学者的纸上功夫”,更拿出“一拳打倒顾亭林,两脚踢翻钱竹汀”〔《胡适文集》(四),113—114页〕这样的豪言壮语,为“西洋音韵学”代表人物高本汉呐喊助威。其后,胡适在重审《水经注》公案时,更以自撰《入声考》(一九二八)与高氏撰《上古音当中的几个问题》(一九二七)在材料、方法、结论上几乎全同为例,说明中西学术史上的此类巧合并非罕见,“凡用同样方法研究同样材料,当然可得大致相同的结果”〔耿云志、欧阳哲生编《胡适书信集》(中册),北京大学出版社一九九六年版,964页〕。高本汉晚年称“只有爱护本国文物历史而从事研究的中国学者是真正的知音”〔高本汉:《诗经注释》(作者序言),董同龢译,中西书局二0一二年版〕,毫无疑问,胡适当之无愧被高氏引为知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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