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高危单位消防监管探讨
2021-04-09
消防界(电子版) 2021年6期
做好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是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消防管理工作的重点,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火灾高危单位应当从自身实际出发,细化消防管理措施,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关于火灾高危单位的界定
火灾高危单位主要是根据单位的类型与性质进行界定的,具有火灾危险系数大、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特点,火灾高危单位基本都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如人员密集型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场所以及石油化工企业等,这些都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在实践中,火灾高危单位由于在规模、危险因素等方面存在差距,对这些单位的消防监管不能依据单一的标准进行防治和管控,需要结合各种类型的火灾高危单位的性质和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消防管控措施,提升消防监管工作质量。
二、火灾高危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一)采用性能化设计,消防安全标准降低
一些火灾高危单位属于超规范建筑工程,并且使用功能比较特殊,有时无法按照国家工程消防技术标准进行防火分区划分、安全疏散设计以及消防设施规划,普遍使用性能化消防设计来规避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有的火灾高危单位甚至还会降低消防安全标准,这些都增加了火灾高危单位的火灾隐患。
(二)单位规模体量大,使用功能复杂
空间大、体量大是火灾高危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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