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租房、“多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021-04-09黄瑞合浦县消防救援大队
消防界(电子版) 2021年14期
关键词:管理工作
■ 黄瑞 合浦县消防救援大队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员流动频繁,消防安全日益凸显。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和居民住宅区等的群租房,以及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混合设置的“三合一”场所尤其突出。例如2017年,北京大兴“11•18”重大火灾事故;2020年,广西防城港“6•18”较大火灾事故等为比较突出的事故案例。做好群租房、“多合一”场所消防工作,对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群租房、“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群租房、“多合一”场所先天性隐患较多
由于群租房、“多合一”场所建筑大多不在消防、规划、住建等部门监管范围,因此群租房、“多合一”场所自行建造的住宅房屋先天性缺乏消防安全保障。同时,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群租房居民私自对住宅房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用于民宿、旅游接待等,而这些建筑大多数未经消防审核验收,不具备基本的消防安全条件,存在众多的先天性不足,整改难度极大。
(二)群租房、“多合一”场所发展趋势较快
由于近几年经济发展较快,食品制作与加工、纺织、小化工等低端产业发展较为迅猛,大多数乡镇企业、家庭小作坊等单位都是在没有经过消防审核、验收的前提下投入生产和运营的,造成近几年“多合一”场所的快速产生。同时,商业、娱乐、餐饮等服务行业迅猛发展,需要大量人力,导致群租房需求猛增,也导致了群租房遍地开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