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强监管措施如何搅动支付市场?
2021-04-08卞文志
金卡生活 2021年4期
卞文志
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旨在防范支付风险,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征求意见稿》确定,将积极鼓励开放与竞争的原则,从机构准入退出、业务规则等方面,建立完善的市场化机制。同时,《征求意见稿》强化支付领域反垄断监管措施,明确界定相关市场范围以及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标准,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为防范支付风险依法实行分类监管
近年来,我国支付服务市场快速发展,创新层出不穷,风险复杂多变。为有效防止监管套利和监管空白,《征求意见稿》将支付业务重新划分为储值账户运营业务和支付交易处理业务两类,分类确定了监管要求。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强化了支付领域反垄断监管措施,明确界定了相关市场范围以及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标准,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根据《征求意见稿》规定,一家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在非银行支付服务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三分之一,或两家支付机构合计达到二分之一,或三家支付机构合计达到五分之三,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商请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对其采取约谈等措施进行预警。
另外,一家支付机构在全国电子支付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或两家支付机构合计达到三分之二,或三家支付机构合计达到四分之三,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商请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审查非银行支付机构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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