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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范超标电动自行车置换和报废车辆回收

2021-04-08萧京

消防界(电子版) 2021年18期

萧京

北京为超标电动自行车设置的3年过渡期,将于2021年10月31日结束。此后,悬挂临时标识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将不再允许上道路行驶。近日,北京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对推动超标电动自行车加快淘汰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一、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政策是怎么规定的?为什么设置过渡期?

为加强非机动车管理,彻底解决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潜在的社会安全隐患,本市制定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并已于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市公安交管局于2018年10月17日向社会发布了关于《北京市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登记和通行管理办法》,并向超标车辆发放了临时标识。

依据条例规定,过渡期自2018年11月1日开始至2021年10月31日结束,过渡期满后,悬挂临时标识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将不再允许上道路行驶。目前,过渡期已临近期满,请广大车主抓紧对仍保有的超标车辆进行合理处置,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二、超标电动自行车有哪些危害?

超标电动自行车主要有三方面危害:

一是整车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由于加大电池容量、加装其他装置等原因造成整车质量过重,影响制动性能,带来安全隐患。

二是车速限值不符合标准要求。非法改装控制器或电机,加装电池,非法提高车速造成车速过快,影响车辆的操纵稳定性和制动距离,也会影响骑行者的视觉以及判定力和反应时间,从而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生命危害。

三是蓄电池防篡改及短路保护不符合标准要求,存在短路隐患,不仅影响续航里程及电池寿命,更有可能发生自燃,引发火灾,危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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