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 剑指突出问题 加大处罚力度 强化监督管理
2021-04-08
消防界(电子版) 2021年21期
关键词:生产
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公布施行。作为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该法对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的法治保障作用。
据了解,我国曾于2009年和2014年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了两次修正。此次修改安全生产法,距上次修改安全生产法已有六年多时间。
“在这段时间,我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势向好,但也面临较多严峻问题,暴露出一些法治薄弱环节甚至空白地段,迫切需要填补制度不足、堵塞法律漏洞。因此,修改安全生产法显得尤为重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指出,修改安全生产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迫切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促进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有力保障。
此次安全生产法修改,修改力度大、涉及条文多,较大幅度地对安全生产法进行完善。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应坚持“三管三必须”,即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同时,在完善安全生产原则要求、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明确政府及监管部门职责、强化安全生产预防措施等方面也新增多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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