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之后谋振兴
2021-04-08卞瑞鹤综合报道
农村.农业.农民 2021年7期
本刊全媒体记者 卞瑞鹤 综合报道
春回大地,万物生发,广袤无垠的乡村大地上,无数乡村旧貌换了新颜:一个个村容整洁、街道宽阔,产业充满活力、村民幸福和谐,文明乡风劲吹、基层党建有力……
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的同时,乡村振兴的奋进号角已经吹响,一幅壮丽而宏大的时代画卷正徐徐展开。
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庄严宣告: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并提出,“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
3月22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开发布。《意见》指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脱贫摘帽后,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需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让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让基础更稳固,成效更持续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贫困是人类社会的顽疾。反贫困始终是古今中外治国安邦的一件大事。”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作出了关键性贡献,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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