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宿工业园区四举措做好风险报告工作
2021-04-08徐徐
劳动保护 2021年4期
文/徐徐
2020 年11 月21 日,为了防范化解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风险的辨识管控,根据《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省政府令第140 号),该规定于2021 年2 月1 日开始实施。
《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江苏省2021 年6 月底前和12 月底前分别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所有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苏州宿迁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高度重视,超前谋划、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目前已率先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
超前动员谋划督促企业“早行动”
在《规定》发布后,园区立即成立工作专班,多次组织学习研究相关要求,制定了《苏宿园区工业企业安全风险报告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园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目标任务、推进步骤、工作要求。召开企业主要负责人座谈会、工业企业安全风险报告工作推进会,层层发动、广泛动员,压紧压实安全生产风险报告企业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召开《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宣贯培训会
紧紧抓住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重点,在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系统未完善到位,《江苏省工业企业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等安全风险报告工作配套文件未正式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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