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工程需要“政产学研用”服务平台
2021-04-08陈建武赵东巍
劳动保护 2021年4期
文/陈建武 赵东巍
采用职业卫生工程防护措施从根本上消除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是职业病防治的首选。职业卫生工程“政产学研用”平台的建立,可满足政府监管部门、企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各方对职业病防治的技术需求,降低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从而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当前,我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和接害人数多,职业病报告病例数居高不下,职业病危害事件时有发生,劳动者对职业健康的期望越来越强烈,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关注度持续攀高。采用职业卫生工程防护措施从根本上消除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加强职业病源头治理,是职业病防治的首选。
我国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现状及问题原因
我国法律规范对职业病防护设施有明确要求。《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二条提出: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90 号)提出了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即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实施的具体要求。但由于部分企业未按要求设置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导致当前我国依然存在大量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超标的场所和岗位(如图1),增加了罹患职业病和发生职业中毒事件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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