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压载水领域标准现状及发展分析
2021-04-08刘丽红盛伟群王慧芳
船舶标准化工程师 2021年2期
刘丽红,盛伟群,王慧芳
(1. 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上海 200031;2. 中国船级社上海规范研究所,上海 200135)
0 引言
为了便于当事国加入并实施《压载水公约》,IMO先后通过了16个技术导则(表1)。在《压载水公约》及相关导则的指导和管理下,各国纷纷开展对船舶压载水处理和分析技术的研究。标准作为《压载水公约》实施和压载水技术发展的重要基础支撑,也受到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简称:ISO)和各国的高度重视,压载水领域标准的研究被加快提上日程。

表1 IMO压载水相关导则
1 压载水公约基本要求
根据《压载水公约》,国际航行船舶的压载水管理方式可采用压载水置换和压载水处理2种方法。压载水置换须满足压载水置换标准(D-1标准),压载水处理须需满足压载水性能标准(D-2标准)。
1.1 D-1标准
压载水置换须在规定水域(表2)内进行,采取的置换方法须经过IMO的评估和接受,且须满足对应的置换标准。目前经IMO评估和接受的置换方法有顺序法、溢流法和稀释法3种(表3)。

表2 IMO压载水置换水域要求

表3 压载水置换方法及标准
1.2 D-2标准
船舶实施压载水处理排放的压载水需满足压载水性能指标要求(表4)。为满足压载水性能指标要求,船舶必须安装经主管机关型式认可的压载水管理系统,对压载水进行处理。压载水管理系统的型式认可应按照G8导则(MEPC.174 (58)/ MEPC.279(70))或《压载水管理系统认可规则》(BWMS规则,MEPC.300 (72))进行。

表4 IMO压载水性能指标
1.3 D-2标准实施时间
压载水置换是压载水管理的一种过渡性措施,《压载水公约》的最终目的是全面实施压载水处理以实现排放压载水的生物浓度全部满足 D-2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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