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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城市公园应急避难所可达性研究
——以天津市南开区为例

2021-04-06李红柳

天津科技 2021年3期

郭 鑫,李红柳,李 燃

(1.天津环科环境规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300191;2.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天津300191)

0 引 言

城市是人类的文化、经济、政治中心,人为灾害或是自然灾害都会给城市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有研究统计我国城市灾害占自然灾害的70%[1]。城市应急避难所为灾难的突发提供一个保障场所[2]。2015 年8 月12 日的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给人们带来了不可磨灭的印象,而南开区是天津市人口密度较大的城区,城市灾害未知隐患更大,因此有必要开展南开区应急避难可评价的相关研究。

1959 年Hansen 首次提出了可达性的概念——“交通网络中每个节点之间的相互作用机会的大小”[3]。荷兰的K.T.Geurs 和J.R.Ritsema Van Eck 对可达性已经有深入的研究[4]。Gimpel 和Schuknech 的研究表明到投票箱的可达性影响居民参与政治活动(选举)的意识[5]。国内对可达性的研究比较多,但天津市的相关研究较少,涉及公园避难场所的更少,应急避难场所研究已迫在眉睫。

1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

1.1 应急避难场所区位布局原则

1.1.1 就近原则

发生灾害后,时间成为拯救生命的最宝贵因素,应急避难所建设要坚持均衡布局的原则,避难场所应较均匀分布在城区[6]。

1.1.2 安全性原则

应急避难所应远离高层建筑、地下断层、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场所,尽可能选择平坦地段,确保居民易于搭建帐篷。

1.1.3 可达性原则

应急避难所应确保居民在发生灾难时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步行到达,且道路畅通,易于步行,一般避难时间以步行10 min 之内为宜。

1.1.4 容纳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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