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三五”时期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管理成效与探讨
2021-04-04刘俊龙赵爱军
中国水土保持 2021年8期
关键词:设备
刘俊龙,赵爱军,高 超,覃 勇,杨 伟
(1.武汉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2.湖北省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1; 3.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湖北 武汉 430070)
水土保持监测网络是由各级监测机构和监测站点构成的层次式网络结构[1]。建设水土保持监测网络是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基础[2],监测网络可以提供准确可靠的水土保持监测预报数据,为政府制定水土保持规范标准、规划计划和宏观决策等提供科学依据[3]。
湖北省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始于20世纪50年代在黄冈市罗田县文斗河流域进行的定点观测,之后围绕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等陆续建设了一系列监测站点。进入21世纪后,湖北省高度重视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2005—2010年先后建成了省级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武汉、黄石、襄阳等10个市(州)级监测分站,荆州市、随州市、黄石市和神农架林区4个综合点(监测分站),夷陵区、红安县2个示范监测点,秭归县、长阳县等38个重点监测点,以及郧阳区、竹山县等33个普通监测点。特别是“十三五”时期,湖北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在制度机制、站点建设、业务开展及运行管理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对湖北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希望能为今后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发展提供借鉴与参考。
1 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发展
(1)制度建设。2016年颁布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中明确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科学规划、合理设置水土保持监测点,构建全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体系,保障监测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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