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探析
2021-04-04贺莉莎
中国水土保持 2021年2期
贺莉莎,王 伟
(1.云南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云南 昆明 650106; 2.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云南 昆明 650228)
生态清洁小流域是指以小流域为单元,突出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各项措施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法则,与当地景观相协调,基本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1],即通过有效保护使综合治理后的小流域实现山青、水美、人富[2]。云南省从2006年开始在水利部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围绕城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九大高原湖泊等重点区域实施了以水源涵养、水质保护为目标的面源污染防治型生态清洁小流域试点工程建设。通过治理,有效地保护和改善了河道、水库水质,保障了供水水源地安全,取得了一定的治理成效。
1 概 况
云南省具有水多、水少、水脏、水土流失等水环境特征,不少地区的饮用水水源区水土流失严重,水源涵养能力下降,化肥及农药残留、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污染难以控制,导致河道、水库水质受到污染,直接威胁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因此积极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十分必要。
2006年,云南省与北京、浙江等省(市)一道,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生态清洁小流域试点工作,先后完成盘龙区团结小流域、小河村小流域、高枧曹小流域,西山区高海小流域和嵩明县龙潭小流域等试点项目。试点工程以省会城市饮用水源松华坝水库水源区为核心区,坚持以植被建设、水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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