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方案的核心是防治措施体系
2021-04-04姜德文蒋学玮周正立
中国水土保持 2021年8期
姜德文,蒋学玮, 周正立
(1.水利部 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北京100055;2.塔里木大学,新疆 阿拉尔 843300)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从其诞生、拓展、完善,到深化改革,走过了30年的历程。无论审批制还是承诺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终极目标都是切实可行、确有实效,否则将失去其存在的意义和必要。
1 水土保持方案的定位和作用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不是一个普通的设计文件,而是一个依法编制、报批的文本,具有了特定的法律地位和作用。第一,依照法律规定的生产建设单位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及任务、国家标准规定的技术标准,编报并经行政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是一件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在工程建设、验收中都要依法予以落实,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才能通过验收,工程项目方可投入运行。第二,依法审批或承诺的水土保持方案,对项目后续设计、施工、管理等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和约束作用,如防治责任范围、防治目标、防治措施体系、措施等级与标准、弃渣场数量与位置等重要事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不得随意变更或降低,如有重大变化需依法再次报批[1]。具有如此强大法律约束力的技术报告,一般很少听到和见过,足以看出水土保持方案的法定地位。第三,申报的水土保持方案是生产建设单位向国家做出的郑重承诺,一诺千金,一方面是方案中确定的防治责任区、防治目标、防治措施及投资、方案实施保障措施等的申报与承诺,另一方面是水土保持组织管理、后续设计、工程监理、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评估与验收等的承诺与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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