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科学数据共享的建设模式分析
2021-04-04都宜
信息记录材料 2021年12期
都 宜
(山西财经大学图书馆 山西 太原 030000)
1 引言
高校科学数据的管理、共享与再利用早已成为世界各国、各类机构和组织关注的焦点,同时,大学科研院所、科研资助机构、期刊出版社乃至国际组织等相关机构也都出台了关于科学数据管理与共享的相关政策[1]。例如,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公共资助科学数据开放获取的原则和指南》(2007年)中指出:“公共资助的科学数据应在适当的范围内提供开放获取以实现共享”。早在2010年,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就要求科研机构在本机构申请基金时,必须提供一份包含数据管理和数据共享的数据计划。而我国则在2018年1月23日审议通过了《科学数据管理办法》,对科学数据的管理与共享进行了原则上的规定。
科学数据的获取主要通过三种途径:一是研究者本人或团队通过实际观测、实验等方式获得实验数据;二是研究者或研究机构通过调查访谈等方式获取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类数据;三是通过引用其他研究者生产并进行共享的数据。在实际的科学研究工作中,通过前两种途径获得科学数据往往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资金,并且还要考据到场地、设备、人员等因素,因此,引用其他科研人员已经生产并共享的数据成为众多科研人员的选择。
2 科学数据的概念及特点
2.1 科学数据的概念
科学数据是科学数据共享活动的客体,是共享平台建设的重要内容,不同的学者及共享平台对科学数据有着不同的理解与定义,而这些不同的理解与定义决定着科学数据共享的范围、方式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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