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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长江黄河生态屏障描绘四川河湖美丽画卷

2021-04-02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

中国水利 2021年23期
关键词:长制河湖河长

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

四川水系发达、河湖众多,素有千河之省美誉,是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水源涵养地和生态建设核心区。四川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河长制全面推行五年来,全面建立五大体系,深化实化河湖长制体制机制,扎实推动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控、水污染治理等工作,一大批新老水问题得到解决,水环境水生态不断向好。

2020、2021年四川省连续被国务院评为贯彻落实河湖长制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成都市锦江、凉山州邛海成功创建全国首批示范河湖,成都市双流区、蒲江县及南充市仪陇县河长制经验做法入选全国典型案例。“川渝打造跨省河流联防联控联治合作”获评全国“2020基层治水十大经验”。四川智慧河长“一张图”被评为智慧水利优秀应用案例。

一、全面建立“五大体系”

一是建立完备的河湖名录体系。2017年以来,全省8 596条河流、417个天然湖泊、12个湿地、8 109座水库和5 002条渠道全部纳入河湖长制管理。沱江、岷江、嘉陵江、涪江、长江(金沙江)、渠江、青衣江、大渡河、安宁河、雅砻江、黄河、赤水河、琼江等13条河流设省级河长,泸沽湖设省级湖长,若尔盖国际重要湿地和长沙贡玛国际重要湿地设省级河长。设有县级及以上河长湖长的河流湖泊编制了“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做到了因河施策统筹管理。

二是建立明晰的河长湖长责任体系。实行总河长负责制,构建了党政主导、部门联动、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的河湖管理保护组织领导体系。省总河长由省委书记和省委副书记、省长担任,设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湖长5万余名,省、市、县均设立了河长制办公室,确定了河长湖长联络员单位。绵阳、遂宁等地实施“河长+警长+检察长”模式,成都等地实施“河长+法官+专家河长”“河长制+点长制”治水模式,资阳等地探索“河长+技术专家”治水模式,共青团省委与省河长办在全省建立“河小青”青年志愿服务体系,协助河长湖长巡河查河问河。

三是建立系统的政策制度体系。建立巡河问河、督查暗访、考核激励等30项制度和11项主要工作制度。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河长制提示约谈通报制度。雅安市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村级河(湖)长制条例》。《2021年四川省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工作要点》首次以省总河长1号令形式发布,通过制度建设不断破解制约河湖管理保护瓶颈,打通河湖管护机制运行障碍。

四是建立科学的河湖治理体系。构建了省总河长主持召开全体会议、推进会,省级河长每年两轮集中巡河湖、市级河长湖长具体督促、基层河长湖长具体实施、各级各部门共同推进、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推进格局。与全部7个周边省市签署河流管理保护合作协议,在全国率先挂牌成立跨省联合河长制办公室——“川渝河长制联合推进办公室”;全省各市(州)签订联防联控合作协议772个;各级河长办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河湖长制考核评价工作体制机制,成都等市(州)建立河长述职评议制度。建立健全暗访督查机制。

五是建立现代的技术支撑体系。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建成河长制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数据库,与国家、市县和各主要职能部门河湖数据互联互通,实现现代化、信息化手段管理河湖。优化河湖长制督查APP,提升运用大数据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能力。加快推进河长制基础信息平台、河湖管理信息系统、小水电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实现河湖保护智能化监管和信息数据的共建共享,构建“天上看、地上查、河上巡、网上管”的立体化监管体系。

二、聚焦“5+9”工作重点

1.强力推进5大重点工作全面发力,有力改善河湖生态面貌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取水许可管理,规范取水行为;加强岷江等主要江河流域水资源调度管理,实施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管控,启动雅砻江等重点江河流域水资源调度方案编制工作。深入推动节水工作,严格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加强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加快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推进节水载体建设。

加强河道采砂监管。严格采砂规划编制、审批和许可,提高河道采砂规范管理水平。各地建立公示重点河段、重要区域河道采砂“四个责任人”和长江干流禁采“五个责任人”,全面构建水利、公安和交通运输三部门河道采砂合作机制,规范河道清淤疏浚等工程砂石综合利用。持续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

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完成全国水利普查名录以内河流和重要天然湖泊划界任务。清理整治长江干流违法违规岸线利用项目和黄河流域违规岸线利用项目。严格涉河建设行政审批,加快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推进岸线保护和集约高效利用,开展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进一步完善清理整治标准,将清理整治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加大河湖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广度和深度。

扎实推进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推进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压紧压实各行业和地方党委政府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水土流失治理和监管体系。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开展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等创建,强化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持续巩固长江、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执法和整治行动成果。

狠抓小水电清理及生态流量监管。围绕小水电清理和下泄生态流量整改,坚持精准研判、精准施策。2020年年底将5 131座小水电全部纳入清理整改范围,逐座整改。退出类电站数量和装机容量均为长江经济带省份第一。全省2 000多座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实现在线监管。

2.强力推进9大治理工作协作联动,坚决打赢碧水保护战

抓好水污染防治,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动长江流域入河排污口溯源和整治,加强黄河源头生态保护,强化赤水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加快推动铜钵河、琼江等川渝跨界小流域综合整治试点。突出整治新批复的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提升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开展不达标水源地整治,推行农村规模化集中供水。抓好沿岸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和黑臭水体治理,深入推进全省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抓好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启动“绿水绿航绿色发展五年行动”。抓好长江流域禁捕禁渔。持续加大河渠沿岸造林绿化和水源涵养区管理保护力度。

3.强力实化深化宣传活动,示范引领全民参与治水

2017年制定印发全省河湖长制宣传工作方案,2020年举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新闻发布会和承办省政府在线访谈活动,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乡河湖”活动,参加水利部“守护美丽河湖”公益微视频大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组织媒体开展“点赞‘十三五’——行走长江黄河四川段”集中采访活动,开展河湖长制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党校、进学校、进单位等“七进”活动。全省各地聘请民间河长参与治水,将河长制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南充等地设立“记者河长”监督河长工作。

三、河湖长制全面深化,建设人民幸福河湖

截至2020年年底,四川全省87个国考断面86个达到优良,10个出川断面全部达到优良,水环境质量创“十三五”以来最佳水平。

1.水资源保护更加严格

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321.64亿m3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3%。

2.水域岸线管控更加规范

2018—2020年整治河湖“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4 000余个,清理整治长江干流违法违规岸线利用项目234个,清理整治黄河流域违规岸线利用项目24个。拆除违法建筑面积41.97万m2,清理非法占用河湖岸线784 km,清除河道内垃圾81.15万t,整治非法采砂点516个,河湖面貌持续改善。380座非法码头已全面完成拆除复绿、规范提升等整治任务。完成长江流域入河排污口溯源5 994个、整治612个。

3.水污染防治更加有效

编制《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全省其他主要河流水污染防治规划等,扎实推进主要河流水质稳定达标,纳入“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105个黑臭水体已全部治理竣工。启动“绿水绿航绿色发展五年行动”,完成695艘船舶生活污水收集或处理装置配备。

4.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截至目前,完成134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城镇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达1181万t、排水管网近6万km。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全面启动。

5.水生态持续巩固

新增河湖生态治理面积4640 km2,完成河湖公园建设改革试点9个,建成水美新村1 000个,编制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和若尔盖公园总体规划,实施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

6.执法监督更加有力

五年来,完善了《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出台了《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加快推进《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等立法工作,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水环境违法行为受到严厉打击。

按照新时期四川水利高质量发展“3226”总体工作思路,四川省将围绕河湖长制六大任务,持续深化河湖长制激励、考核、暗访、进驻式督查、“5+9”重点工作、长江保护协调机制等六个方面相关内容,加快构建以法治为基础、以科技为保障、以现代信息化为手段、以河长制“七进”为载体的新时代河湖长制工作新格局,奋力打造不一样的“十四五”河湖长制升级版,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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