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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流域治理管理工作交流发言汇编

2021-04-02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马建华

中国水利 2021年23期
关键词:管理机构水利部流域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马建华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汪安南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刘冬顺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王文生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苏训

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齐玉亮

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吴文庆

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司长 张祥伟

水利部人事司司长 侯京民

山东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 刘中会

广东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 王立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党组副书记、厅长 李更生

编者按:流域性是江河湖泊最鲜明的特性。水的自然社会属性,决定了流域既是天然水系整体、“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也是复杂的利益相关体。树牢流域观念、增强流域意识、坚持全流域“一盘棋”,是治水管水最基本的方法论。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对强化流域治理管理提出一系列明确具体的要求。水法等涉水法律法规也将流域治理管理作为一项基本制度。2021年12月3日,水利部召开强化流域治理管理工作会议,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国英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把握治水规律,勇于改革创新,强化流域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提高流域治理管理能力和水平,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本期特别推出“强化流域治理管理工作专题”,邀请水利部各流域管理机构、相关司局及部分省(自治区)水利厅主要负责同志谈认识体会,以飨读者。

构建流域涉水事务综合管理体制机制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马建华

长江委因治理水患而生,因长江的治理、开发与保护而成长。70多年来,长江委始终坚持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这一定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

工作成效:一是构建了日臻完备的流域规划体系。三次编制和修订长江流域综合规划,组织编制了一大批专项规划,为长江治理开发与保护提供了科学依据。二是建立了日益完善的水旱灾害防御和水资源综合利用体系。基本建成以堤防、水库、蓄滞洪区等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防洪体系,基本形成大中小型、蓄引提调结合的水资源利用体系,为确保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提供了可靠的支撑保障。三是取得了流域统一调度的显著成效。实现全流域107座水工程联合统一调度,在防洪、供水、生态、航运、发电等方面科学统筹、精细调度,实现多赢的良好局面。四是积累了流域综合管理的宝贵经验。围绕长江保护法,贯彻河湖长制实践,搭建“流域管理机构+省级河长办”协商协作平台,形成采砂管理三部合作机制,成立由51家成员单位组成的长江治理与保护科技创新联盟,与生态环境部长江局、农业农村部长江办、交通运输部长航局、公安部长江局等18家机构和央企建立战略协作机制,有效开展涉水事务监管和水事矛盾协调。五是造就了一支过硬的人才队伍。长江治理与保护的广阔舞台,培养造就了一支涵盖院士、大师等的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在各种急难险重任务中,拉得出、冲得上、顶得住、打得赢,最大限度地维护了流域人民的利益,有效发挥流域管理机构的作用。

存在问题:一是现行长江流域综合规划等流域规划,以及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等治理管理工作不能满足新阶段的需要;二是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流域协调协作机制尚不健全,对流域涉水事务尚未实现全覆盖监管;三是流域管理机构职责未能得到充分发挥,未能实现对流域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工作建议:一是推进长江流域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评估、修编和实施监管。二是加快重大引调水工程和重点水源工程建设。三是推动流域河湖生态修复,发挥好河湖长制和跨部门协作机制作用。四是夯实数字流域基础,逐步打造数字孪生流域。五是加强河湖生态流量管控和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地下水管护。六是构建流域涉水事务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健全跨部门跨区域协调合作机制,推进流域涉水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

强化流域管理 提升治理能力为贯彻落实国家战略提供更加有力支撑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汪安南

工作成效:黄河流域统一治理管理实践最早,1950年1月政务院设立黄河水利委员会。1954年全国人大通过《关于根治黄河水害和开发黄河水利的综合规划的决议》,开启了流域治理新局面;依据国务院授权,1999年起黄委对全河水量进行统一调度,开了我国大江大河水量统一调度先河;2007年,黄河防总防汛任务由下游扩展到上游并增加了抗旱职能,强化了流域统一调度指挥。

70多年来,我们在实践中不懈探索,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建立统一指挥、部门协同、社会动员、军地联防、全民参与的防汛抗旱工作机制;形成“国家统一分配水量,省(自治区)负责配水用水,用水总量和断面流量双控制,重要取水口和骨干水库统一调度”的水资源管理与调度工作模式;构建流域机构与地方治理上分工负责、监管上协调联动的水土保持工作体系,确保了黄河下游70多年伏秋大汛岁岁安澜,实现黄河连续22年不断流,推动流域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黄河的问题,表象在黄河,根子在流域。对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当前流域治理管理效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管理能力和水平仍有待提升。

对策建议:一是加强流域规划编制和管理。依法编制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规划、防洪规划、水土保持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安全保障规划,完善流域规划体系。强化规划落实,推动规划确定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落地,跟踪实施进展效果。完善规划实施管理机制,加强对区域规划的指导、约束和监督,确保区域规划服从流域规划。

二是加快构建流域监测网络体系。强化对水文、气象、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泥沙、水土保持和雨情、凌情、旱情、灾情、工情等状况的动态监测和科学分析,推进数据资源跨地区跨部门互通共享,健全完善流域水安全监测网络体系。加快建设数字孪生黄河,提升“预报、预警、预演、预案”能力。

三是实施流域水工程统一调度。统筹防洪减淤、城乡供水、生态保护、灌溉用水、水力发电等目标,建立水资源、水沙、防洪防凌综合调度体系,实施干支流控制性水工程统一调度。完善水量调度、水沙调控和防洪防凌调度机制,强化流域机构统一调度职能,严格调度方案和调度指令执行,确保流域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

四是强化流域涉水事务监督管理。配合做好黄河保护法立法及配套法规建设,完善流域治理管理制度体系。强化在全流域防洪、监测、调度、监督等方面职能,实现对干支流监管“一张网”全覆盖。全面加强流域监督管理,加强跨区域跨部门联防联控,坚决整治违规取用水、侵占河湖、人为水土流失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聚焦关键问题发力提升流域治理管理成效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刘冬顺

淮河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条全面系统治理的大河。在水利部领导下,淮河流域治理管理取得显著成效。

工作成效:一是坚持系统治理。修建水库6 300座、堤防6.3万km、蓄滞洪区24处,开挖分洪河道2 000 km,建设引江济淮等调水工程,构建了较完善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和水资源配置体系,具备抗御新中国成立以来流域性最大洪水、全面支撑流域可持续发展能力。二是强化统一规划。先后编制五轮综合规划以及防洪、水资源管理等专业专项规划,为治理管理提供了科学指导和有力约束。三是科学调度水工程。成功应对1991年、2003年等8次流域或区域性大洪水,战胜2009年、2019年等9次流域或区域性旱情,成功实施2002年、2014年向南四湖应急生态调水。四是当好淮河代言人。严格执行《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实现淮干水质由以V类为主到常年维持在Ⅲ类及以上重大转变;积极推行河湖长制,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不断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与保护。五是坚持团结治水。全面推进依法治水,建立“水事纠纷联处、防汛安全联保、水资源联调、非法采砂联打、河湖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联治”的省际水事矛盾调处机制,有效维护了省际边界和谐稳定。

水流的自然属性和跨行政区域开发利用的社会属性,为实施流域统一管理提供了现实合理性、必要性和科学性。推进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更需要充分发挥流域机构作用,进一步完善和强化流域统一管理。但是目前流域治理管理仍存在事权不够清晰、法规不够协调、管理能力不够强、智慧化水平亟待提高等问题,需要下大力气予以解决。

对策建议:一是完善流域工程体系。加快建设国家水网,全面推进进一步治淮,构建流域骨干供水网、区域水系连通网、重要结点调控网,为流域强化治理管理提供载体和抓手。二是完善流域规划职能。强化流域机构规划编制权责,提升规划编制统筹性、前瞻性、协调性;对标六条实施路径,加快完善流域综合规划以及防洪、水资源等专业专项规划;以水工程规划同意书为抓手,强化规划管控。三是强化流域多目标优化调度。强化流域机构对防洪重点工程统一调度职能,加强对临淮岗、洪泽湖等流域控制性和省际重要水工程调度管理;开展水工程联合优化调度,进一步强化防洪安全保障和供水保障。四是强化流域监督管理。发挥流域机构派出权威和驻地优势,加强流域涉水事务监督,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河湖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五是加快数字孪生淮河建设。按照数字流域建设统一规划,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不等不靠,多渠道筹资,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加快构建智慧流域体系。

把握流域发展趋势推动治理管理落实见效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王文生

海河流域位居京畿,涉及京、津、冀、晋、豫、鲁、蒙、辽8个省(区、市)。海委自1980年4月1日成立以来,认真贯彻中央治水方针,在水利部的坚强领导下,积极发挥流域管理作用,协同流域各地团结治水。

工作成效:一是注重规划引领。先后编制了2次流域综合规划和50余项专业专项规划,推动实施了永定河、漳卫新河、卫运河等流域骨干河道治理,新建8座大中型水库,对官厅、岳城、黄壁庄等106座大中型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完善了水库、堤防、蓄滞洪区三位一体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二是科学指挥调度。成功防御了1996年、2012年、2016年洪水,特别是通过落实“四预”措施,强化流域统一调度,成功战胜2021年夏秋连汛。三是优化水资源配置。实施引江、引黄、引滦等一批重大引调水工程,通水以来引江调水293亿m3、引黄调水173亿m3、引滦供水442亿m3。四是提升管理效能。大力推进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落实河湖长制,科学实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强化流域水行政执法,成功调处北京周边、漳河等多起重大水事纠纷,着力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流域管理效能得到明显提升。

党的十八大以来,海委深入贯彻“十六字”治水思路,按照水利部的部署要求,主动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等重大国家战略实施,编制了《京津冀协同发展水利专项规划》《雄安新区水安全保障方案》《北京冬奥会水资源保障方案》等多项规划方案,认真开展南水北调东线后续工程规划设计工作,推动东线北延工程成功通水,深入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协调推进永定河26年来首次全线通水,为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存在问题:一是现行法律法规对流域机构的职责定位较为笼统,责权利不够明晰,协调和制约的手段不足。二是流域管理授权不充分,有些方面缺乏计划性,流域管理的系统性有待提高。三是自身能力建设距新阶段新任务新要求有差距,管理能力和技术支撑不足,作用发挥不充分。

对策建议:一是加快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推进流域管理立法,理顺体制机制;二是结合“三定”批复,进一步明晰流域机构职责定位,在项目审查审批、投资安排、考核激励等方面充分发挥流域机构作用,避免“一事一议”;三是加大对海河流域治理投入,推进相关规划落地实施。

明确事权界限 强化流域管理法治保障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苏训

近年,珠江委以“十六字”治水思路为指导,切实加强流域治理管理,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工作成效:坚持规划引领。构建以综合规划为统领的流域水利规划体系,为依法治水管水提供了基本依据。完善流域水网布局。大力推进大藤峡、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等重大工程建设和前期论证,流域防洪、水资源配置工程体系不断完善。加强统一调度。建立覆盖全流域、贯穿全年的防洪调度和水量调度体系,连续17年保障澳门等大湾区城市供水安全。强化统一管理。初步形成流域水资源管理格局,有序推进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体系建立,建立“珠江委+省级河长制办公室”协作机制,在重大涉水问题监管上形成合力。

存在问题:水利规划方面,规划对地方水事行为约束性不足,存在区域规划与流域规划内容不衔接的现象。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方面,对重要水工程统一调度缺乏有效抓手,参与流域控制性工程建设管理的手段有限,“以防为主”的防洪工作机制尚未完全形成。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方面,在水资源管理和河湖管理等工作中,存在依据法律偏软、监督手段落后、监督执行宽松等问题,行业监督未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法治保障方面,流域管理立法滞后,流域与区域管理事权划分不够明晰。

对策建议:明确流域与区域管理事权界限,并将流域管理机构改革为行政机构,定位为“中央事权协助落实者、地方事权监督者、跨省利益协调者”。

一是水利规划方面。建议修订《水利规划管理办法》,按照“管什么、批什么、实施什么、监督什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的规划事权,确立流域管理机构对地方水利规划编制、审核、实施等各环节职责。二是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方面。建立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管机制,明确流域管理机构在前期工作、建设、验收、运行、调度运用等各环节职责;强化流域防总和防总办公室统一指挥、统一调度职能。三是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方面。优化流域管理机构取水许可审批、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调整、跨省河流区域用水计划、规划水资源论证和节水评价、定额管理、水权交易管理权限和监管职责;进一步完善行业监督闭环管理职责。四是法治保障方面。建议健全流域管理责权利相统一的法律法规体系,在水法、防洪法中增设“流域管理”专章,明确流域与区域管理事权,强化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的职责;加快推进珠江水量调度条例立法进程。

破解流域管理难题扎实谋划水利高质量发展实施路径

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齐玉亮

工作成效:一是统筹协调确保江河安澜。积极发挥流域机构职能作用,做好监测预报预警、会商研判、水库调度工作,有效应对1998年、2010年、2013年洪水,特别在应对2021年嫩江1号洪水和黑龙江洪水时,精细调度委管水库,统筹协调流域内大型水库,实现了避免黑龙江省两线作战的工作目标,为确保流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汛后,立即开展水情测报、洪水调度复盘,查找防御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制定整改方案,为打赢今后防汛抗洪硬仗打好坚实基础。二是系统调配强化水资源监管。按照“四水四定”的要求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特别是在西辽河“量水而行”工作中,作为监督主体,切实加强水量调度、生态流量下泄等工作督导,积极推动西辽河流域实现河湖生态复苏。三是探索机制加强河湖保护。督促流域各省区完成“四乱”问题整改,建立与四省区河长办的协作机制,为河湖管理保护提供制度保障。四是聚焦重点推动流域节水。以占流域总用水量80%的农业节水为重点,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节水投入机制等情况调研,理清推动农业节水的思路和方向。

存在问题:在水旱灾害防御方面,仍存在嫩江干流、东辽河和辽河干流等部分堤段未达标、中小河流防洪标准低、蓄滞洪区启用机制不完善、“四预”能力不足、河道底数不清等问题。在水资源优化配置方面,流域中部经济发展重点区域用水趋紧,水资源战略储备工程仍需大力推进。在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方面,以流域为单元的控制指标体系不完善,农业用水效率偏低,西辽河、洮儿河等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过高。在水生态治理保护方面,扎龙、向海湿地萎缩,三江平原等地区地下水采补不平衡等问题依然存在,黑土区水土流失治理抓手不多。在管理能力方面,破解流域管理深层问题的能力不足,人才引进还存在诸多限制和困难。

对策建议:在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方面,系统构建以水库、堤防、蓄滞洪区为主体的工程措施和以“四预”指挥决策能力为核心的非工程措施,深入研究蓄滞洪区运用方案。在实施流域水网重大工程方面,推动引绰济辽等重大引调水工程建设,夯实东北振兴、粮食安全战略的水资源保障。在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方面,推动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严格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和管控,推进东北黑土区综合治理。在加强智慧水利建设方面,以松花江流域和尼尔基水库为重点和突破口,全力推进数字孪生流域建设。在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方面,完善流域水资源总量和效率、生态流量、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标体系,在西辽河流域建立节水示范区,探索农业节水管理模式。在强化体制机制法治管理方面,建立多方参与、利于流域水问题有效解决的协作机制,联合科研院所努力破解流域管理重点问题科技瓶颈,完善人才引进和激励机制。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完善流域管理体制机制法治

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吴文庆

太湖流域涉及苏浙沪皖三省一市,是典型的平原河网地区,水面率高,河道坡降小、流速慢。梅雨期易形成流域性洪水,台风雨期易形成区域性洪涝灾害。流域本地水资源紧缺,主要依靠引调长江水和上下游重复利用弥补缺口。

工作成效: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流域综合规划、长三角水安全保障规划等相继批复实施。二是广泛凝聚合力。建立环太湖城市联席会议、太浦河水资源保护省际协作等一批长效机制,构建苏浙沪水利、生态环境部门水信息共享机制。三是科学精细调度。成功抗御2016年、2020年超标洪水和多次强台风袭击,及时处置太湖、太浦河水质异常事件,守牢安全底线。四是持续开拓创新。助力流域片率先全面建立河湖长制体系,构建太湖淀山湖湖长协作机制,促进河湖长制不断走深走实。五是强化节约保护。落实太湖、新安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强化河湖生态流量管控,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六是注重科技引领。基本建成“智慧太湖1.0”,成立流域水科学研究院,加强水利基础支撑。七是依法治水管水。严格落实太湖条例,推行水政协同执法机制,维护良好河湖水域岸线秩序。

存在问题:一是统筹协调各方涉水利益难度大,流域机构管理权威有待加强。二是流域现状防洪能力仅50年一遇,受投资、土地等政策影响,流域性工程建设推进艰难。三是监测站网覆盖不足,模型精度有待提高。

对策建议:一是加快骨干工程建设。构建流域现代化防洪工程体系,筑牢抵御水旱灾害防线。二是探索丰水地区节水之路。实施一批骨干水网工程,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水平。三是深化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发挥河湖长制关键作用,加强水生态共保联治,复苏水清岸绿的生态环境。四是充分发挥流域调度协调组作用。强化多目标统筹协调调度,保障流域“四水”安全。五是着力建设数字孪生太湖。完善多维多时空尺度高保真模型,实现“四预”全过程场景化应用。六是推动太湖条例修订。推进流域水行政执法改革,强化科研和人才支撑,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完善流域管理体制机制法治。建议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将部党组对流域机构的职责定位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制度化;建立全国重要水利数据共享机制,扩大水利部相关信息系统用户覆盖范围和相应权限。

强化流域治理管理 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司长 张祥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水要良治,良治的内涵之一是要善用系统思维统筹水的全过程治理”“要坚持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统筹谋划”。强化流域治理管理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有力举措,是推动流域水利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

加强流域治理管理是法律法规明确的职责。水法等法律法规,对流域治理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一是规定了流域管理体制。水法规定,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流域管理机构依法行使流域水资源管理和监督职责。防洪法明确,防洪工作按照流域或者区域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实施,河道、湖泊管理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流域管理机构依法行使防洪协调和监督管理职责。

二是明确了流域规划法律地位。水法规定,流域综合规划是流域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总体部署。长江保护法明确,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与利用,应当根据流域综合规划,安排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基本生态用水和农业、工业用水等。防洪法规定,流域防洪规划是流域防治洪涝灾害的总体部署。法律明确流域管理机构是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流域防洪规划的编制主体。

三是提出了流域治理基本原则。水法明确,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坚持兴利与除害相结合,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和有关地区利益,充分发挥水资源综合效益。防洪法规定,防洪规划是江河、湖泊治理以及防洪工程设施建设的基本依据,编制防洪规划应当确保重点、兼顾一般,充分考虑洪涝规律和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从流域层面,提出防治江河洪水,应当蓄泄兼施,对水库、堤防、河道、蓄滞洪区等建设管理作出规定。

四是建立了流域统一调度制度。水法规定,调蓄径流和分配水量,应当以流域为单元制定水量分配方案和年度调度计划,实施水量统一调度。黄河水量调度条例明确,对黄河水量实施统一调度。防洪法规定,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防洪标准,制定防御洪水方案和洪水调度方案,实施统一调度。长江保护法和黄河保护法(草案)明确,实施控制性水工程统一调度。

五是明确了流域监督管理职责。法律法规赋予了流域管理机构在水工程流域规划同意书审核、取水许可管理、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水行政执法、省际水事纠纷调处等方面的监管职责。

依法履行流域治理管理法定职责。一是指导流域管理机构深入梳理检视法律法规赋予职责的落实情况,避免法定职责不履行。二是完善流域“四统一”机制,在法律法规制定修订中,进一步强化流域规划的法定地位和指导约束作用,健全流域协同保护治理机制,完善流域水工程统一调度机制,推进流域骨干工程法定化,提升流域统一调度能力;赋予流域管理机构在防洪、水资源管理、河湖管控、水土保持、监测预警评估、指导协调监督等方面更多职责,完善考核机制,提升流域统一管理能力。三是加强流域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完善联防联控机制,提升流域执法效能。

为流域管理机构充分履职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

水利部人事司司长 侯京民

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在水行政管理体系中具有独特的地位,一直以来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人事司重点从三个方面为流域管理机构履职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强化流域管理机构职能定位。流域管理机构作为水利部的派出机构,按照法律法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简称“三定”规定)以及水利部授权在所管辖范围内履行水行政管理职责。为充分发挥流域管理机构作用,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流域管理体制研究。积极参加与流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和重大规划的起草、研提意见工作。二是强化统筹协调职能。在历次流域管理机构改革中,注重在水利部职责范围内尽可能地向流域管理机构授权,由其承接流域内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2018年机构改革后,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充实了流域管理机构在河湖管理、水资源节约保护等方面的机构设置。三是明确权责事项。按照中央编办部署,人事司正在会同政策法规司组织编制水利部权责清单,目前已报中央编办审核。待清单印发实施后,将指导流域管理机构根据自身实际,进一步梳理明确权责事项。

修订流域管理机构“三定”规定。流域管理机构“三定”规定是其履职的主要依据,现行“三定”规定是2009年由水利部印发的。2019年《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印发实施,明确要求中央一级副部级以上各类机构的“三定”规定统一由中央编委审定。据此,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三定”规定从由水利部审批调整为由中央编委审批,其他5个流域管理机构“三定”规定仍由水利部审批。2018年机构改革以来,我们一方面配合中央编办开展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两个副部级机构“三定”规定制定工作。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梳理,深入研究,衔接水利部“三定”规定,突出流域特点,明确流域管理机构在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水资源节约与保护、河湖管理等方面的职责,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另一方面,提前启动、统筹推进水利部权限内其他5个流域机构“三定”规定修订工作,在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三定”规定获批后尽快完成批复。

加强流域管理机构能力建设。流域管理机构是由机关、事业、企业组成的系统治理体系,需要统筹提升支撑能力。一是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做好流域管理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研究提出了7个流域管理机构所属各级事业单位的分类意见并得到中央编办批复。二是强化机构编制支撑。在修订流域管理机构机关本级“三定”规定的基础上,统筹考虑所属二级事业单位布局,拟提出一揽子调整方案,进一步完善支撑体系。三是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流域管理机构领导班子,优化班子的专业和年龄结构,增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整体效能。完善考核机制,优化考核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突出流域相关重点领域人才培养,聚焦破解难题,推动建设高水平的人才创新团队,强化青年人才储备,夯实流域人才基础。

下一步,人事司将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强化流域治理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流域管理机构体制机制,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为强化流域治理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一体谋划 系统治理促进流域治理能力有效提升

山东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 刘中会

近年,山东在深化流域管理体制改革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推进“全流域、全要素”一体谋划、系统治理,促进流域治理能力有效提升。

围绕整合资源、优化职能,改革流域管理体制。2018年10月省级机构改革以来,整合原省海河流域水利管理局、省淮河流域水利管理局、省小清河管理局、省水利工程管理局4个事业单位,组建省海河淮河小清河流域水利管理服务中心,有效整合流域管理资源。该中心现有编制280人,内设部门11个,主要承担流域水利综合规划、专项规划编制,以及省级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水利监督检查、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河湖长制、水旱灾害防御、水利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等方面的技术支撑工作。

坚持统筹规划、综合施策,打造流域治理样本。以建设“安全河、兴利河、生态河、宜居河、和谐河、智慧河”为目标,于2019年汛后投资182亿元实施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推进流域防洪工程体系提档升级。坚持全流域统筹规划、系统治理,小清河流域内5市同步开工建设,功能上兼顾复航与防洪,干支流、分洪道、蓄滞洪区、水库、强排泵站等工程一体治理提升,雨水情监测设备、数字孪生技术、智慧模拟手段等信息化措施一并统筹运用。项目主体工程已于2020年汛前完成,干流及分洪道防洪标准由20年一遇提高到50年一遇,流域洪水调度基本实现自动化、智慧化、可视化。

突出建管并重、依法治理,提升流域监管水平。积极推进流域立法工作,着眼于规范小清河生态、供水、旅游、航运等问题,将山东省小清河管理保护办法列为省政府规章二类立法项目,组织开展立法前期工作。制订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评价标准等地方标准,为流域工程管理提供规范性技术支撑。成立50余名技术骨干组成的工作专班,建立领导跟访、工作例会和内部检查整改工作机制,强化水利监督检查工作质量内控效果,深入开展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河湖长制、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等监督检查。加快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和防汛调度,完成20条跨市河流水量分配,印发实施大汶河、大沽河、小清河生态流量保障目标和保障方案,积极推进沂河、沭河、大汶河、大沽河、小清河水量调度,建立汛期流域联合会商、应急响应、跨市际边界闸调度等机制。

下一步,山东将以实施“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为主线,以打造山东现代水网为重点,一体推进流域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着力推进水利流域管理工作提质增效,加快提升流域治理管理能力和水平。

提升流域统筹能力推动广东水利高质量发展

广东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 王立新

近年,广东省推动流域统筹能力建设列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事项,不断完善省级流域治理管理体系,流域统筹能力提升取得阶段性新成效。

强化体制机制法治管理,持续夯实流域依法管理基础。健全了流域治理管理体制。2001年以来设立了省韩江、东江、西江、北江流域局,2021年7月省编委批复设立省鉴江流域管理局,广州、深圳也设立了本级流域管理机构,覆盖省内重要江河的流域管理体系基本建成。完善了流域治理管理法治。制定实施了《广东省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等一批各层级流域管理法规规章,为实行流域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奠定了基础。充实了机构人员编制。省流域管理机构事业编制从165名增加到321名,全部纳入参公管理,理顺了职责,压实了责任,下沉了资源,增强了流域管理力量。

强化系统治理观念,打造流域治理管理新模式。大力推进流域与区域管理相结合,使流域机构成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前沿阵地、沟通地市水利部门的便捷桥梁。水网规划建设方面,立足流域整体,系统构建“五纵五横”水资源配置骨干网,同时流域局作为流域重大工程建设前期项目法人,多线并进推动工程建设。河湖治理保护方面,强化流域协同,成立省五大流域河长办,流域局局长担任省级河长助理,组建流域监督队伍,每年落实3 000万巡河资金,统筹协调跨界河湖管理工作,补齐市域分治短板。特别是在茅洲河、练江治理上,推行高规格指挥,大兵团作战,全流域推进,实现两大“水污染”典型华丽蜕变“治水兴水”典范。抗旱保供水方面,面对东江、韩江近60年最重旱情,始终强化流域调度,实行专人驻点监督,落实保水蓄水措施,仅东江三大水库就多蓄水11亿m3,为今冬明春香港、深圳等区域供水安全提供保障。水文化建设方面,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实施韩江流域水利综合治理,大力推动红色水文化建设,打造“最美家乡河”,让韩江秀水长清。

强化数字江河赋能,拓展流域智慧管理新局面。推进流域管理智能化建设。率先在东江流域建成水量水质双控制系统,实现对重要水库、取水口和控制性断面全过程远程监控管理;在北江流域打造数字孪生流域,努力实现“四预”功能;西江流域已建设智慧指挥工作平台,实现智慧巡河目标,让防洪抗旱调度更主动、河湖流域管理更精细、水利工程监管更精准。

下一步,广东将聚力实施“851”广东水利高质量发展蓝图。一是优化重要控制性水库流域管理,收回新丰江水库等重要大型水库管理权。二是建设具有“四预”功能的流域智慧水利体系。三是在水利部和珠江委的指导下,与兄弟省份交流合作,共同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注重顶层设计实施科学调度推进流域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党组副书记、厅长 李更生

新疆在跨地区、兵地的河流上设立了玛纳斯河流域管理局、头屯河流域管理局、喀什噶尔河流域管理局等6个流域管理机构。特别是在塔里木河上组建了正厅级别的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下辖5个地方分局,作为自治区水利厅派出机构,在流域内行使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责。

加快规划编制,流域治理管理顶层设计逐步完善。流域管理、规划先行,水利厅结合新疆各流域、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先后组织编制了《塔里木河流域综合规划》《和田河流域综合规划》等37项事关重点流域长远发展的综合流域规划和专项规划,为新疆重点流域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提供了重要依据。

加强科学调度,水资源保障水平不断提高。通过实行流域管理委员会议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确定灌溉制度、分水比例、水费计收、水事纠纷调解等工作,统筹协调了兵团与地方、部队与地方以及地州之间的复杂用水关系,进一步强化流域水资源保障能力。紧抓水价这个“牛鼻子”,确定流域内农业及其他行业供水的阶梯水价,充分发挥价格机制调节作用,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在流域上形成了“团结治水、团结管水、团结用水、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强化统筹兼顾,流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充分利用河湖长制平台,统筹兵、地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坚持兵地共抓、共管、共治,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加强河湖空间管控、综合防治,河湖面貌明显改善。充分发挥流域机构综合协调职能,切实保障流域生态输水,特别是塔里木河流域先后组织实施了22次向塔河下游的生态输水,累计下泄生态水84.45亿m3,使受水区地下水水位大幅抬升、水质明显好转,植被恢复和改善面积达2 285 km2,其中新增植被覆盖面积达到362 km2,植物物种由17种增加到46种,有效缓解了流域生态严重退化的局面,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加快工程建设,流域基础设施短板不断补齐。在重点流域上建成了阿尔塔什、大石门等一批山区控制性工程并投入运行。大石峡、玉龙喀什等一批重要工程开工建设,水库、渠首、水闸等除险加固工程相继完工,为当地洪旱灾害防御、引水灌溉、水量调度提供了基础设施条件。

当前,流域水资源优化配置格局还需完善,统筹流域“生产、生活、生态”用水方面还需深入研究和实践。下一步,新疆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动流域治理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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