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与其他使用功能合建建筑的消防设计
2021-04-01艾怡霏
工程建设与设计 2021年10期
艾怡霏
(北京中环世纪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100000)
1 引言
在我国颁布的相关标准和规范中,一般都是将组合建筑归类为公共建筑,建筑整体的消防设计要求会因为建筑本身的定性而被提高,缺乏合理性。对此,2014年,有关部门颁布了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下文简称《规范》),对之前规范中提到的消防设计进行了修正,统一了相应的设计标准,也使建筑消防设计出现了一些变化。
2 做好建筑分类定性
依照《规范》的相关规定,民用建筑可以分为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但组合建筑并不归属于上述2种类型。在部分设计方案中,将组合建筑定性为公共建筑,因为在《规范》的相关条款中已经进行了说明:“其他多种功能组合”并不包括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合建的情况。事实上,可以将组合建筑简单地理解为住宅建筑和其他功能建筑的组合,在大部分情况下,不同功能部分的消防设计都会表现出较大的差异性,而无论功能的组合如何,都不会超出民用建筑的范畴[1]。
3 计算消防用水量
建筑消防设计中,消防用水量的计算非常重要,其影响因素有3点:
1)消防给水一次火灾灭火设计流量,指发生火灾时,室内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固定冷却水系统等需要同时作用的各种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之和。带有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消防用水量按照住宅建筑的相关标准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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