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特药业:屡遭行政处罚 市场开拓负担重
2021-03-31林蔓
股市动态分析 2021年6期
关键词:药品
林蔓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药业”)是一家从事高端仿制药、创新药、中成药和原料药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企业。主营产品包含马来酸麦角新碱注射液、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去乙酰毛花苷注射液等。2020年7月,倍特药业首次递交招股说明书,拟登陆创业板,并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5000万股,募资约10.04亿元用于特色原料药技改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新药研发项目的建设,以及补充内部流动资金。同年12月17日,倍特药业上会通过。
尽管成功登陆资本市场,《股市动态分析》从倍特药业的招股书中仍发现公司尚有缺陷待解。公司及分公司报告期内遭受多起行政处罚,其中还涉及产品质量不合格、涉嫌接受虚开发票这类性质较恶劣的事件;此外,公司销售费用猛增,远高于同行水准,疑似透露出公司市场开拓的艰难。
屡遭行政处罚 产品质量不合格
报告期内,倍特药业及涉及多种行政处罚甚至刑事案件。
图一:刑事判决书

图二:刑事判决书

图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

招股书显示,倍特药业原料药生产基地之一——仁安药业青白江分公司曾受到两起行政处罚:2018年8月13日,由于仁安药业青白江分公司在储存、使用危险品进行生产过程中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成都市青白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仁安药业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2018年12月20日,因仁安药业青白江分公司未按规定设置排污口的环保违法行为,成都市青白江环境保护局对仁安药业青白江分公司处以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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