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化对广西农民增收贡献率实证分析*
2021-03-31梁天丽张洁瑕
中国农机化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农业
梁天丽,张洁瑕
(玉林师范学院,广西玉林,537000)
0 引言
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稳定农民增收,支持丘陵地区农田宜机化改造,并且加大对农机购买的补贴力度,在县乡村各级建立相应的农机服务中心[1]。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的增收离不开现代化科技的支持,在农村推广现代化的农业机械设备是传统农业过度到现代农业的重要举措[2]。广西人民政府在意见中提出,到2025年全区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农机协管员实现行政村全覆盖。现代农业机械设备的使用,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国内各项宏观政策的实施[3]。整体上来讲,广西农业机械化的推进过程较为缓慢。为了加快实现西部大开发以及促进“富民强桂新跨越”的宏伟战略目标,因此进行农业机械化对农民收入增长的研究,对进一步的政府部门工作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大部分的学者关注平原地区较多,赵凤林[4]、姜丽群[5]分别选取河南省、浙江省为研究对象,运用不同的方法都得出农民增收与农业机械化之间存在明显的正相关性。王志章等[6]以全国省份为研究对象得出农民收入与农业机械总动力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农业机械化对农民都是具有正相关的影响。张睿等预测到2010年,我国农业机械化经营收入对农民增收的贡献可达到6.51%,周成等[7]得出湖南省每增加农业机械总动力10 000 kW,平均农民增加2.493元,陈会然等[8]基于VAR模型对全国数据分析得出农业机械化对农民经营性收入波动的贡献率达到7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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