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设治理困境及法治化解路径研究
——基于A市调查研究
2021-03-31黄世德吴珊珊
广西城镇建设 2021年12期
□ 黄世德 吴珊珊
1 违法建设的概述
1.1 违法建设的概念
违法建设是指违反相关程序法和实体法进行建设的行为[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违法建设是指在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在地方性法规中,对违法建设界定更为具体。例如:《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第二条在《城乡规划法》基础上对违法建设的界定,认为“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亦属于违法建设。《河池市违法建设防控和查处条例》第三条在广州立法基础上,增加“其他违反国土空间规划或者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行为。在部分地方立法中,也会将违法建设形成的建筑物、构筑物纳入违法建设的概念中。例如《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第三条;《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的决定》第十七条以及四川地方法规中,都将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作为违法建设的概念。违法建设与违法建筑是行为与结果的关系,建设单位或个人的违法建设行为必然以违法建筑的形式产生,违法建筑是违法建设的其中内容。
结合地方法规规定,违法建设是指建设单位或个人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进行建设或者临时建设的行为及其形成的建筑物、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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