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S 机构及工程质量风险管理若干问题探析
2021-03-31张狄龙
工程质量 2021年7期
彭 坤,张狄龙,常 在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 100013)
0 引言
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以下简称“缺陷保险”或“IDI 保险”)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的创新性制度,是对党的十九大提出的“质量第一”和“质量强国”的积极响应,近几年的实践表明,该项制度的实施,对提高和保障住宅工程质量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基础上,2019 年 2 月,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等三部门制定出台《关于本市推进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19〕3 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全市保障性住宅工程和商品住宅工程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2019 年 4 月,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四部门制定出台《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暂行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19〕11 号)(以下简称《暂行管理办法》),要求全市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工程推行工程质量潜在保险制度;2020 年 9 月,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四部门制定出台《北京市可不聘用工程监理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暂行管理办法》(京建发〔2020〕257 号),要求全市可不聘用工程监理建设项目推行工程质量潜在保险制度。此外,江苏、深圳、成都等省、市政府主管部门也陆续出台文件,积极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各地出台的文件对保险范围及责任、工程质量风险管理、保险理赔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有力推动着 IDI 保险稳步发展。
本文结合近年来从事 IDI 保险工程质量风险管理的经验,对建设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机构(以下简称“TIS 机构”)的定位及发展、工程质量风险管理工作应注意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旨在抛砖引玉,希望引起共鸣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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