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院牵头EPC联合体项目的风险和对策研究
2021-03-31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
中国建筑装饰装修 2021年9期
周 可 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
从当前的实际发展情况来看,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是两大主体牵头实施EPC总承包项目的单位,同时也是最为主要的两个单位。在国外还流行咨询单位,主要提供一些咨询服务,提供相应的数据信息,并且在一些较为关键的环节给予合适的意见,减少项目后期可能会产生的风险问题,但是在我国并不流行。对于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二者的优势各不相同,笔者将针对一些内容进行重点分析。
1 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牵头EPC联合体项目概述
施工企业在牵头做总承包项目的过程中,在施工环节占有绝对的优势,能够对施工进度、施工安全以及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管理,由于具备较为丰富的施工经验,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也能迅速解决。
施工单位的劣势在于专业的管理和设计方面存在不足。对于许多EPC项目来说,承包商与设计分包商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往往存在一些矛盾和冲突,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总承包商与设计分包商所关注的问题不同,总承包商更加关注项目利润,并且会对设计分包商提出明确的要求,尽可能地缩短施工周期,以该种方式来降低工程成本。而设计分包商更加关注项目的功能以及整体设计情况,致力于满足业主的实际需求,追求较高的项目质量。前期的设计是否合理直接决定了项目的质量,如果设计环节存在问题将会导致项目存在较高的风险。……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