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订金与押金的区别
2021-03-31
中国眼镜科技杂志 2021年4期
关键词:法律
在签订合同时经常会交纳定金、订金或者押金,但很多人对此区分不清楚,到底这三者的法律属性是否一样、各自又有什么样的法律效果?下面就由小编为您整理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定金
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目前我国现行法律中对定金的规定主要有《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五百八十七条。单从担保的角度看,定金主要有以下法律特征:
1.定金担保是有惩罚性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其中,“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和双倍返还定金”的规定都是定金担保的惩罚性的具体表现。
2.定金担保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债务人只能自己为自己提供债的定金担保。这种担保方式较为便捷、有效。
3.定金担保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即法律规定为金钱的偿付。
4.定金担保有最高限额的规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