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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实施成效评价
——以昌吉州为例

2021-03-31于心雨韩芳杨振宇

农业与技术 2021年5期
关键词:昌吉州培育政策

于心雨 韩芳 杨振宇

(新疆农业大学管理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0)

前言

人才振兴是实现乡村振兴的要求之一,而新型职业农民是农业农村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中流支柱。在当今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政策之下,要求农村现代化发展,更加需要有较高专业技能、较高文化素质水平的农民,因此我国对农民进行文化技术培训是必要的。目前培训模式主要由政府组织及其多种社会力量参与的方式,为完善职业农民的培训体系,还提出线上培训、线上跟踪和在线教育等方式。2020 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重点在于构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整合利用高职农业类院校、农业龙头企业等各类资源,充实职业培育的专业性、充分性。昌吉回族自治州位于天山北麓、准噶尔盆地东南缘,常年耕种面积533333.33hm2左右,人均耕地0.67hm2左右,主要优质农作物有棉花、大小麦、玉米、制酱番茄等多达50 种。同时农业产业化程度高,催生出“屯河番茄”、“天润”、“西域春” 等优秀品牌,在此基础上,懂技术、懂经营的职业农民需求日益增加,不断推进昌吉州对农民的职业化培训。因此对昌吉州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实施成效的研究,有助于昌吉州进一步提高职业农民培育效果,夯实农业人才队伍。

国外对于职业农民的研究相对较早,且有丰富、成熟的研究成果,理论研究扎实,相关的研究主要集中在2 个方面:人力资本投资视角;职业农民培育视角[1-3]。我国从2012 年的“中央一号文件” 中正式提出“新型职业农民” 开始,国内对新型职业农民的相关研究逐年增长,主要研究聚集于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必要性[4-6]、对象、内涵[7-9]、培育内容与模式[10,11],以及各地培育机制的研究。还有对培育师资建设、政策、途径与绩效、存在问题及制约因素和培育经验介绍等方面,其中对农民培育中的农民培训内容及模式研究较多。但目前有关于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实施成效的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较少,通过收集整理现有研究成果和实践积累,为以后构建科学性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实施成效评价指标体系提供了指导思想。

职业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人才队伍,因此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的实施成效直接影响着职业农民的生产生活,而职业农民的生产生活状况、经济收益等又决定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的实施效果。因此,本文基于邓恩公共政策评价标准,构建昌吉州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实施成效的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实施成效进行评价,找出问题,提出对策。

1 材料与方法

1.1 研究区域概况

昌吉州地理位置条件优越,交通发达,分为西部3 县市(昌吉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东部4 县市(奇台市、阜康市、吉木萨尔县、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农业发展状况良好,全州共有533333.33hm2土地,60 万农牧民,人均耕地面积较大;农业产业化程度高,从种植、加工到产销一体化程度高,有成熟的产业链。国家级农业产业化企业25 家,农业品牌众多。近几年实行土地改革,更加提高了机械化程度,达到全疆第1。2017 年农业部组织对各省推荐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进行了审查、遴选,全国首批遴选出100 个试验基地,其中新疆昌吉州农业科技推广中心试验示范基地、新疆兵团农广校新型职业农工培育综合基地,两处作为新疆省首批新型农民培育示范基地。2019 年昌吉州再次遴选认定具备州级农民教育培训示范基地有5 家单位、具备州级农民实训示范基地的有4 家单位,遴选出优秀的培育基地和实践基地能够更加专业、精准的开展农民培育工作,提高培育质量。各县市农业农村部门与当地成职教中心和有培训能力的培训机构合作举办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近2a 全州已举办40 余期集中理论培训班,每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500 余人。通过集中理论培训和外出参观培训,切实提高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素质,让农牧民转变思想观念,转变经营理念,增强管理水平,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就业能力或致富本领,夯实农业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出“爱农村、爱农民、懂技术”的人才队伍。

1.2 评价指标体系设计

1.2.1 邓恩公共政策评价标准

著名的美国学者威廉·邓恩,提出在对公共政策分析中最重要的就是对政策进行评估。认为公共政策价值的高低源于该政策对政策目标的实现产生了多大影响,具有较大影响的就可以认为该政策达到了某种意义上的效果,相应的政策问题在某种意义上得到了解决或缓解。可以认为公共政策的评价就是对政策效果的评价,政策效果又是政策评价的核心,公共政策的好坏,是否达到预期,一切的评判都需要一套评价标准。邓恩将其分为效果性、效率性、充分性、公平性、回应性、适应性6 个标准,对公共政策进行评价[12]。目前有不少学者将邓恩的标准应用到不同领域,叶尔扎提·开恩思也基于邓恩公共政策评价标准对塔城市库鲁斯台草原生态移民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价[13],林林也基于该评价标准评价了政策问题[14]。但以邓恩公共政策评价标准来评价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的研究较为缺乏,因此,本研究选取邓恩公共政策评价中的5 大标准维度作为一级指标,充分结合研究地实际政策实施现状,对昌吉州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实施成效展开评价分析。

1.2.2 评价指标体系设计

基于邓恩的公共政策评价标准,结合昌吉州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实施现状、特点及调研情况,从效果性、效率性、充分性、公平性、回应性,5 个维度对昌吉州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实施成效进行评价。同时利用“专家法”,征询此研究领域的学者以及从事此类工作的人员意见,构建出5 个一级指标,13 个二级指标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评价体系。根据评价决策需要,将每个指标的评价标准分为5 个等级,最终进行综合打分。

1.3 数据来源

第1 轮主要是向专家发放评分表确定指标权重。为了比较客观、全面地反映评价体系中指标的重要性,选取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以及农村实用人才研究方面有较为丰富经验的政府工作人员及专家3 人,与新疆农业大学公共政策、行政管理专家教授2 人,组成专家评分小组。基于收回的5 份专家评分表,综合求得各指标的平均赋值数据,并确定各指标的最终权重。

表1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实施成效综合评价(A) 指标体系

第2 轮主要是向昌吉州新型职业农民发放调查问卷,收集数据用于模糊综合评价。选取的调查对象为居住在昌吉州,参加过昌吉州组织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课程。共选取受访农民230 名,分别来自昌吉市、奇台市、木垒县、吉木萨尔县村民,农民职业类型包括了种植大户、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社骨干、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等。回收220 份有效问卷,有效回收率在95%。

1.4 评价过程

1.4.1 数据可信度分析

为确保问卷数据的科学性与可靠性,在进行数据分析前先使用SPSS 19.0 对昌吉州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成效评价问卷进行Cronbach’s Alpha 信度检验,结果显示本调查问卷信度系数α 为0.83,表明调查问卷信度在可信范围内,可以进行接下来的数据分析。借助SPSS 软件对调查问卷数据进行整理,构建模糊综合评判矩阵。

1.4.2 确定权重集

通过专家打分法对各指标重要程度进行打分后,利用层次分析法(AHP) 确定各项评价指标的权重,并检验结果的一致性,再计算得出最大特征值、对应的特征向量,得出最终的各级指标的权重集,见表2,并且满足条件

表2 各项指标因子的权重

1.4.3 模糊综合评价计算

建立评价集V=(v1,v2,v3,v4,v5);昌吉州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实施成效评价指标集U,包含政策效果性、政策效率性、政策充分性、政策公平性、政策回应性,5 个准则层,因此U=(Ui)(i=1,2,3,4,5),其中每个Ui又分别由下一级指标Uji组成,即U=Uji,利用各影响因素权重W对各准则层进行模糊综合计算,具体步骤如下。

利用模糊综合评价模型计算得出政策效果性、政策效率性、政策充分性、政策公平性、政策回应性5个准则层的评价矩阵。

通过综合评价矩阵R及各指标的权重值,计算第2 层次模糊综合评价集B,即:

对5 个准则层评价集进行去模糊计算,即用模糊综合评价集B和测量标度V计算出评价对象的综合评价分数E,即:

利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得到昌吉州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成效模糊综合评价的最终评价集:

对最终评价集B进行去模糊计算,与测量标度V(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差=5、4、3、2、1) 计算出评价对象的综合评价分数E:

政策的效果性、效率性、充分性、公平性、回应性与适宜性的综合评价结果得分分别为3.2727、3.9091、3.7841、3.8896、4.1299,对应的状态分别为“一般”、“良好”、“一般”、“良好”、“良好” 的等级,也就是说昌吉州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在政策得到“较好” 的成效主要依赖于政策的效率性、公平性与回应性3 个环节,而政策的效果性与充分性的评价结果均显示为“一般”,则说明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明显的不足。以此进行下一步分析。

2 分析

2.1 政策效果性

最后得分E=3.2727,评价为 “一般”。其中,经济效益,有41%的农民在参加培训后家庭年收入增幅在5000 元上下,23%的农民培训后家庭年收入增幅在1~2 万元,18%的农民培训后家庭年收入增幅在2 万元以上,9%的农民培训后家庭年收入增幅在5000~10000 元,仅有9%的农民表示收入没有增加,其原因主要在于参加培训的次数仅有1~2 次,培训过后并未从事培训所学习的领域,未能把所学运用到实际生产生活中去。社会效益,在样本中有75.9%的农民认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对农村社会、经济、政治稳定有一定影响;54.4%的农民认为在参加培训后一定程度影响了自己的经营理念,认为在科学的种植养殖技术和文化知识培养下,自己会以更加科学的思维方式去对待实际生产生活中的问题;有45.6%的农民认为目前参加的职业培训的课程对其实际经营理念并没多大影响,仅仅只是为了参加课程而去学习,并未考虑经营理念的改变。

2.2 政策效率性

得分E=3.9091,评价为“一般接近良好”。54%的职业农民认为政府在对政策方案的下达和培训课程安排等实施方面比较及时有效;81%的职业农民认为政府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时效率比较高。

2.3 政策充分性

得分E=3.7841,评价为“一般接近良好”。有95%的职业农民在参加过职业培训后认为科学的培训对之后自身农业技能水平有一定的提升,以科学的技术进行种植、养殖。仍有4.5%的农民认为对自己的提升效果不是很明显,原因在于这些农民多半是仅参加过1 次职业培训,所学知识尚未成体系,专业技术不够熟练,导致较低提升;培训内容并不是自己农业生产所涉及的领域,没有学习积极性,因此提高培训次数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政策成效。

2.4 政策公平性

得分为E=3.8896 (利用3 个二级指标的平均数进行综合计算) 评价为一般接近良好。其中,政策宣传程度,有72.2%的农民认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的宣传频率比较频繁;有64.1%的农民是通过乡政府不断宣传并自主报名,经过选拔后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36%的农民通过相关单位组织课程班的宣传而得知报名信息。多数农民在村委会的宣传下,申请报名经过乡政府选拔参加职业农民培育课程。政策知晓程度,农民对政策内容、报名条件、相关补贴政策等内容知晓程度越高,可以表示每个农民的信息都是对称的,公平性也随之体现。95%的农民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相关政策是相对比较了解的,但还是有5%的农民表示自己不是很了解新型职业农民相关政策内容,仅仅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的状态。政策实施标准,88%的农民认为政府对职业农民的遴选过程、标准是公平公正的,所选出的农民都是符合职业农民培育要求的,并且有很强意愿参加培训;仅有12%的农民选择了一般,认为只要有意愿就可以参加,没有很严格的遴选标准。

2.5 政策回应性

得分E=4.1299,评价为“良好”。其中,政策认可程度,96.8%的受访农民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表示认可并支持该政策继续实施。多数农民通过培训在收入、知识文化水平等方面有所提升,访谈中得知其逐渐对职业农民培育政策的期待值提高,勇于表达对政策的意见建议。政策预期值,79%的受访农民认为根据之前所参加的培训课程,达到了其自身预期的效果,20%的受访农民认为目前还未达到自己的预期,并提出希望之后有更多机会参加不同类型的职业农民培训,希望能够学习到不同农业职业技能。政策执行满意度,在教学内容中,91%的受访农民对目前教学内容表示满意,认为教学内容比较丰富,并且对之后的生产生活有一定帮助作用,9%的受访农民对教学内容表示一般满意,认为教学内容还不能够满足自身需求,希望之后能多开展不同类型的课程;在教学方式中,88%的受访农民对现有的教学方式表示满意,多数农民参加的培训方式有集中课堂授课和观摩参观的方式,相比较而言农民更喜欢实地观摩参观的授课方式,并希望以后能多去观摩学习成熟经验。对网络授课方式的调查中,多数受访农民不太能接受网上授课,是因为农村网络硬件设施不够完善,参加培训的农民年龄普遍在50 岁以上,文化程度不高,对网络操作不熟练并且认为网络授课没有交流无法及时回答自己的疑问,但在近几年疫情的影响下,网络授课可能会成为一个新的趋势,职业农民的培训方式也可以逐渐开展网络授课的方式,让农民循序渐进地接受;在教学时间安排中,63%的受访农民表示满意,剩下37%的受访农民认为时间安排不够合理,提出有些上课时间安排在农忙时期,在繁重的农业劳动时无法兼顾课程内容的学习,希望之后的课程可以避开农忙时开展。有些受访农民提出在播种前期进行集中时间授课,可以更好地将所学内容投入到生产生活中去。在工作人员服务中,98%的受访农民对培训过程中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示满意,对授课教师也表示满意,受访农民普遍信任授课教师讲解的内容,可以说是对政府的信任,且授课教师均来自各职业高校,专业水平较高。

3 结论与建议

3.1 结论

本文选择新疆昌吉州进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实施成效的调查研究,基于邓恩的公共政策评价标准,以政策的效果性、效率性、充分性、公平性、回应性构建昌吉州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实施成效评价指标体系,文中利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各指标进行评分,最后昌吉州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实施成效得到“良好” 的评价。其中,政策回应性评分最高,85%的职业农民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内容、教学方式等方面满意度较高,体现出昌吉州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的工作方式得到了较高的认可;而政策效果性评分略微低于其它一级指标,9%的农民经济收入提高幅度较小,是因为培训过后并未从事培训所学习的领域,未能把所学运用到实际生产生活中去,很大程度降低了培育的效果,削弱了农民后期的积极主动性,也说明培训后职业农民的经济收入的增幅程度影响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实施的成效。通过访谈,多数农民表示在参加完一班次的培训后就会发证书,由此可以看出,此证书仅仅是对课程完成度的证明,课程考核标准较低使得人人都有,降低了证书含金量。并且此证书并未让广大参加培训的农民感受到实质性的帮助,同时也降低了农民的积极性。

3.2 建议

可进一步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合作社等组织,创新农产品流通模式,强化供应链管理,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经营风险,形成农产品现代产销一体化流通体系,扩展职业农民收入渠道,促进提高职业农民培育主动性。

加强对“职业农民证书” 的价值体现,提高获取证书资格、明确证书使用权限、提升证书含金量,让农民真正感受到学习带来的红利,不断提升农民内生动力。

立足于农民实际生产生活,把不同类型的农民以及有不同意愿的农民分开培训,提升培育的针对性,充分发挥培育效果,及时把培训效果落实到职业农民实际的生产生活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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