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2021-03-31高建
廉政瞭望 2021年11期

高建(中)调研区人社系统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自2017年叙州区委巡察机构组建以来,就紧盯问题整改及成果运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巡察报告报送相关分管联系区领导共60人(次),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巡察意见建议82条;发现问题1751个,已整改问题1584个,整改率达90.5%;区委巡察办移交区纪委监委问题线索106件,组织处理46件97人,党纪政务处分29件37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但实际工作中,巡察整改还存在一定不足,成果运用不够充分,必须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
责任意识没有树牢。一是渐弱式心态。有的党组织存在“重进驻巡察,轻巡察整改”现象,对后续整改不重视、不积极。二是单人式操办。个别党组织巡察整改工作研究部署不到位,整改責任没有落实到党组织班子成员,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或乡镇综合办成了推进巡察整改的主角。三是应付式整改。有的党组织负责人没有认真落实“亲自抓、亲自改”;有的党组织错误地认为起草了制度、召开了会议、提供了材料,即可完成整改,对整改的具体措施抓得不严不实。
整改定位把握不准。一是围绕业务整改。有的党组织把巡察整改混同于日常业务性工作,未能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不注重深挖根源,陷入老问题整改不断、新问题不断出现的陷阱。二是围绕文字整改。有的党组织将主要精力放在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情况报告上,忽视对整改过程的跟踪管理问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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