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火电提供灵活性的容量补偿机制设计
2021-03-30武昭原王剑晓李庚银
电力系统自动化 2021年6期
武昭原,周 明,王剑晓,夏 清,李庚银
(1. 新能源电力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华北电力大学,北京市102206;2. 电力系统及大型发电设备安全控制和仿真国家重点实验室,清华大学,北京市100084)
0 引言
自2015 年启动新一轮电力市场化改革以来,中国电力市场建设取得了一系列实质性进展。截至2019 年底,8 个试点省份的电力现货市场如期试运行[1]。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推进,也暴露了一些问题,较为典型的就是以煤电为代表的火电(如无特指,本文火电均指燃煤发电)企业大面积亏损,部分火电企业甚至还贷难以为继,以致宣告破产。其中的关键问题在于供需关系的变化以及价格信号的缺失。近年来,随着能源转型进程的加快,可再生能源比例的不断提高,大量低边际成本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替代了火电机组发电,降低了市场价格以及火电的利用小时数,压缩了火电机组的市场利润[2]。在中国,未来火电机组将逐步由主力发电电源转型为调节性电源,其作用更多地转为保证系统的容量充裕度以及足够的调节能力,起支撑新能源运行的作用。
中国正处于现货市场建设初期,已有的现货市场设计中仅统筹了电力电量的平衡,尚缺乏相应的容量补偿机制。当前的单一电量市场仅能保障火电机组边际运行成本的回收,火电机组以容量方式保障新能源消纳产生的外部成本没有得到回报,特别是随着可再生能源接入比例的日益提高,如何正确评估以火电为代表的调节性电源作为可再生能源消纳的灵活资源价值,以及确定适应中国电力市场建设的容量补偿机制以提供有效的发电投资信号将是具有重要意义的研究课题[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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