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碳交易”应有所为有所不为
2021-03-30朱润民
中国石油石化 2021年15期
关键词:企业
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在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正式启动。首个交易日,开盘价48元/吨,成交量410.40万吨,成交额2.1亿元,成交均价51.23元/吨。发电行业是首个纳入全国碳市场的行业,是全国碳市场交易的主体,总计2225家发电企业和自备电厂被纳入首批重点管理排放单位。石油行业虽然未被纳入首批碳市场行业,但油公司参与“碳交易”是必然趋势。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中国海油分别有20家、10家和5家下属企业被纳入首批管理重点排放的企业,中国石化、中国石油参与了首个交易日的交易。
英国石油(BP)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碳排放98.94亿吨,无论是从消耗总体规模角度,还是从单位热值碳排放角度,2030年实现“碳达峰”、2050年实现“碳中和”的“双碳目标”主要着力点是煤炭,其次是石油。油公司乃至整个石油行业,在“双碳目标”的实现进程中和“碳交易”市场中应该扮演什么角色、怎么定位、做什么、怎么做,一定要有所为、有所不为。
首先,油公司要积极参与“碳交易”,但切忌过度投机炒作。我国已经把全国碳市场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双碳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初期启动2225家电力企业,碳配额以免费为主,逐步增加有偿比例。这给油公司未来被纳入全国碳市场参与“碳交易”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机会。有市场、有交易就有投机和炒作,“碳交易”也不能例外。如同期货、证券等金融市场一样,创立初期出发点往往是积极、正面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期货市场、证券市场在履行其市场职能的同时,投机、炒作的成分越来越多,有的甚至颠覆了市场的本来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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