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理念与思考
2021-03-29陈扬
当代石油石化 2021年5期
陈 扬
(中国石化董事会办公室,北京 100728)
投资者关系(Investor Relations,IR)是上市公司与公司的股权、债权投资人或潜在投资者之间关系的总称[1]。投资者关系管理(Investor Relations Management,IRM)是公司通过与资本市场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是公司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2]。IRM是证券市场发展和兴起的必然产物,也是证券市场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
1 国内投资者关系管理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IRM已经不是一个陌生的概念,尤其在股权分置改革后,我国上市公司的IRM工作更加完善,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已经将IRM作为公司管理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与欧美发达国家完善的资本市场体系和成熟的IRM体制相比,我国目前仍处于快速追赶阶段,因此在IRM上存在着一定的差距[3–4]。这主要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资源还比较稀缺,没有完全实现买方市场所致。国内较多上市公司缺乏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价值/利益的理念,同时内部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制度欠缺,国内IRM工作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1 对IRM重视程度有待提高
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管理层对IRM的重视程度仍待提高,尤其对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护意识不强。这主要是源于我国上市公司对IRM的意识尚不深刻,还没有形成完整、先进的IRM概念,更多的公司只关注如何推销自己的产品/服务并提高市场占有率,忽视IRM工作的重要性[5]。目前,国内大多数上市公司的IRM工作是被动的,主要是以上市公司法规和证券法规以及交易所的强制规定为依据被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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