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网络暴力的刑法规制研究

2021-03-29周毅晶

互联网天地 2021年2期
关键词:信息

□ 文 周毅晶

网络暴力是网络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副产品,网络世界的用户行为是现实世界的延伸,对其法律规制尚未成熟。面对其特有扩散性和高度影响力,现有的法律规制表现出一定困难,存在立法缺位,亟待创新与完善。

一、网络暴力的概念、特征与形式

(一)网络暴力概念的界定

网络暴力是现实暴力在网络层面的延伸演变,形式更复杂。本文探讨狭义层面的网络暴力,将其界定为利用信息网络,通过言语侮辱、人肉搜索、网络诽谤等形式攻击他人,侵害他人隐私权、名誉权及生活安宁权等合法权益的严重违法行为。

(二)网络暴力的特征

1.行为群体性

网络暴力的行为主体可分为发起者与参与者,发起者有煽动、策划、组织之分,通常特定,而参与者是不特定的多数人,呈现出集体无意识。网络暴力往往是盲目从众行为,同时由于法不责众心态,个体因其言论在群体中显得微小和难以追责而似乎受庇护,因此放任自己的行为。

2.话语开放性

网络的普及产生了自媒体的涌现,所有用户都有任意发表评论的途径,呈现出话语权意识膨胀,易导致话语权利的滥用。网民在发表言论时表现出情绪宣泄,对事实真相不小心求证,形成道德意识淡薄的网络失范现象。网络暴力体现自由价值与秩序价值的严重冲突。个体面对互联网信息与自身观念不符的情况,易产生对抗心理,而便捷的表达路径加剧矛盾传播,导致事件愈演愈烈。

3.主体隐蔽性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信息
订阅信息
展会信息
信息超市
展会信息
展会信息
展会信息
展会信息
展会信息
信息
健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