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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全国动物疫病净化的思考

2021-03-28翟新验张倩付雯杜建韩焘刘林青王羽新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国畜牧业 2021年2期

文│翟新验 张倩 付雯 杜建 韩焘 刘林青 王羽新(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22日修订通过。《动物防疫法》明确“动物防疫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的方针”,这是充分结合我国畜牧业养殖模式和结构、动物疫病流行状况和趋势、动物疫病控制技术和措施等基础上,提出动物防疫的总体方针,并不断推动动物疫病从有效控制向逐步净化消灭转变。这也是首次以法律文件形式明确了“净化”,既是作为动物防疫的措施,也是动物防疫的目标,更是实现动物疫病从有效控制到消灭的必须之要、必由之路、必然之举。

动物疫病净化是指有计划地在特定区域或是场所对某种或某些重点动物疫病,实施监测、检验检疫、隔离、扑杀、无害化处理等一系列技术和管理措施,达到并维持该范围内个体不发病和无感染状态,实现消灭、根除疫病病原的过程。疫病净化是以清除和消灭传染源、维持动物个体和群体健康为目的。2013年,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以规模化养殖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和无害化排放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为抓手,研究分析了我国开展动物疫病净化的现实基础和可行性,借鉴国内和国外的经验和案例,提出在我国开展动物疫病的主要策略、措施和做法。按照“由场入手、场区结合,由易到难、分层实施,技术推广、综合应用,示范带头、创建推动”的整体思路,开展动物疫病净化技术集成、示范、推广,探索净化模式,推动净化长效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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