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和谐关系的几点思考
2021-03-28颜起斌
今日畜牧兽医 2021年11期
颜起斌
(农业农村部兽医局 100125)
2016年,中国民众对乡镇政府的满意度为70.2%,仍是各级政府中满意度最低的一级[1]。农村的兴衰是国家稳定与否的重要标志[2]。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农村社区管理体制经历了公社制、村民自治两次大的历史变迁[3]。改革开放前,基层动物防疫机构主要采取社办公助、合作诊疗方式,提供了畜禽生产全过程几乎全部所需服务,基层关系紧密融洽。近年来,随着提供动物防疫服务的市场主体增多,体系内动物防疫机构提供服务减少,监管和执法内容和性质增强,一些地方基层关系的紧张因素增加。一方面,在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重大突发动物疫情处置、动物检疫等工作中,动物防疫责任错位,责任主体逃避监管。另一方面,由于动物防疫工作职责履行不力,一些基层动物防疫机构工作人员被追责问责。
利益问题是紧张关系的实质[4]。 治理体系不完善是紧张关系的主要原因[5]。 对于基层关系,可以从利益因素、治理因素两方面进行分析。
1 某些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中紧张因素的原因分析
1.1 利益因素
1.1.1 直接经济损失。国家财政对防控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结核病、包虫病、马鼻疽和马传贫过程中,强制扑杀的生猪、奶牛、肉牛、羊、马、家禽,分别按照每头(只)800元(因非洲猪瘟扑杀为1200元)、6000元、3000元、500元、12000元、15元的标准给予补助。2021年1月18日,外三元生猪均价为36.34元/kg,按照1头出栏生猪体重100kg计算,1头生猪市场价格在3634元左右。扑杀补助标准为市场价格的22%(因非洲猪瘟扑杀为33%)。……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