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细则”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影响与对策
2021-03-27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吉伦奇刘亚卿
电力设备管理 2021年10期
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吉伦奇 刘亚卿
在国家能源转型的战略背景下,为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有效规范电力系统并网运行管理和辅助服务管理,由国家能源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及各区域电力监管机构(东北、华北、西北、华东、华中、南方能源监管局)先后制定并发布了全国及各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和《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下称“两个细则”)。但通过对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并网电厂进行考核,以平衡传统火电与可再生能源之间的出力及利润分配,势必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收益造成一定负面影响。本文系统论述了“两个细则”的内涵,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在其保障下我国可再生能源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
“两个细则”的产生与发展历程
近年来,伴随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蓬勃发展,光伏、风电等电源的发电出力不均衡问题日渐凸显,在储能技术尚未发挥有效作用前,火电等其他电源提供的辅助服务支持变得尤为重要,但随之带来的电力调度机构运营管理难度也持续上升。为保障电网运行的安全稳定性,均衡不同发电厂的利益,2006年国家能源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先后发文对并网发电厂的管理要求予以明确。
2006年11月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电监市场〔2006〕42号)(下称“42号文”),明确对电力调度机构已投入运行的并网发电厂运行情况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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