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在湖南乡村振兴中的作用与发展对策
2021-03-26傅志强黄璜
作物研究 2021年5期
傅志强,黄璜
(湖南农业大学农学院,长沙 410128)
联合国粮农组织(FAO)认为“农业文化遗产不是关于过去的,而是关乎人类未来的遗产”。联合国粮农组织于2002 年正式成立“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系统”(Globally Important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s,GIAHS),2015 年将此项工作列入了常规工作,成为了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世界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之外的又一遗产保护项目。经过近20 年的发展,目前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总数达到59 项,涵盖22 个国家。我国是最早的响应者与参与者,逐步成为推动者和贡献者。我国在5 000 多年的游牧和农耕历史中衍生出灿烂的农业文明,目前拥有15 项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位居世界首位[1]。
我国广大学者普遍认为,农耕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自信的基础,是中华民族共同的乡愁基因,是中华文化的瑰宝,也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2020 年12 月,农业文化遗产被写入«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大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农业农村部发布2021 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强调加强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挖掘与保护工作。福建、江苏、浙江等多个遗产地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写入了地方“十四五”发展规划[2]。湖南作为历史悠久的农业大省,农耕文化内容丰富,类型多样,特色鲜明,尤其是稻作文化底蕴深厚,为人类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湖南一直是我国水稻生产大省,与其悠久的稻作文化息息相关。农业文化遗产既是乡村振兴必须保护好的“根”,也是乡村振兴的活水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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