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生性腐败,如何治理
2021-03-25李景平
新传奇 2021年9期
关键词:制度
李景平
治理寄生性腐败需通过严格执纪执法,提升寄生性腐败惩戒震慑力,形成“不敢腐”的基调;完善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阻断利益往来,构建“不能腐”的牢笼;贯通党性教育与廉洁家风,根除腐败思想毒瘤,提升“不想腐”的觉悟。
寄生性腐败是亲缘式腐败、血缘式腐败经过利益群体裂变式扩张而形成的更广泛的裙带性腐败行为,主要指行使公权力者及其社会核心群体(家人、朋友等)利用公权力及其社会影响力搭建利益链条,利用公共资源非法牟利。
依据寄生性腐败“三要件”的产生机制,基于中央“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顶层设计,构建集执纪执法、制度建设与思想教育于一体的寄生性腐败治理“三维”行动方案意义重大。
形成“不敢腐”基调:严格执纪执法,提升惩戒震慑力
所谓“不敢腐”是指通过重点查办案件,以严格执纪执法增强腐败惩戒刚性,提升惩戒震慑力,让领导干部从害怕被查处形成的外界约束“不敢”,走向敬畏党纪国法的思想认知“不敢”,从而不敢腐败。
当前反腐败取得压倒性胜利,“不敢腐”的政治氛围已经呈现,这对治理寄生性腐败具有惩戒震慑力。
治理寄生性腐败,首先,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有关部门的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严格执纪执法。同时持之以恒地正风肃纪,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通过发挥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有效化解寄生性腐败存量、遏制其增量,督促领导干部令行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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