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反腐机制构建研究
2021-03-25赵思杰
焦作大学学报 2021年1期
赵思杰
(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0)
一直以来,党和政府都致力于将我国农村建设成为政治清明、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昌盛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可是农村基层腐败阻碍了新农村的建设步伐,侵犯了农民的集体利益,挫伤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对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经济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危害。因此,怎样更好地解决农村基层腐败问题,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1. 农村基层腐败的概念及其危害
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是国家不断发展壮大的根基。但是, 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惠农政策的持续增多,农村干部手中可控资源的增多等优越条件给农村腐败现象的滋生提供了条件”[1],农村基层腐败现象日益凸显。
1.1 农村基层腐败的概念
农村基层组织是指设在村中为村民服务、管理村中事务的村级组织。主要有农村基层党组织、农村基层政权。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构成人员主要有村党支部书记,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党支部委员。村党支部主要负责党内事务,把好政策大关。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就是大家所熟知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主要有村主任,村副主任,委员。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行政方面的事务,接受村党支部的领导监督,对全体村民负责。由此可知,农村基层腐败是指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利用手中权力所进行的腐败行为,从而使农村基层政治生活发生病态变化的过程。
1.2 农村基层腐败的危害
1.2.1 农村基层腐败降低了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影响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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