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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气”局长“落网”记

2021-03-24王兆伟

四川党的建设 2021年5期

王兆伟

“朱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其受贿所得赃款545万元及其孳息予以全部追缴,上缴国库。”2020年9月29日,经大竹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监察科原科长朱诚,为自己“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违纪违法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

逐渐倒塌的思想防线

朱诚生于宣汉县的一个普通人家。他于1984年考进宣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成为一名公务员。朱诚对自己的评价是“性格耿直豪爽”“对朋友讲义气”。

朱诚的母亲是一位有着五十多年党龄的老党员,一直对朱诚严格要求。特别是朱诚走上领导岗位后,母亲更是时时叮嘱他要遵纪守法。

“母亲经常跟我说,‘违法的事情做不得,吃穿差点无所谓。”朱诚说,面对母亲的教诲,他总是满口答应。

早年间的朱诚在工作中也确实兢兢业业,克己奉公。朱诚清楚地记得,20世纪八十年代末,他在宣汉县国土局担任副股长时,曾处理过一起煤矿违法占地案件,处理结果是“对当事人罚款5万元”。不料,临近下班时,当事人竟悄悄来到办公室找到他,拿出2000元塞给他。然而,朱诚并没有私吞那笔钱。第二天一上班,朱诚就将这2000元作为当事人缴纳的第一笔罚款交到了财务股,并通知当事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剩余的4.8万元罚款缴清。当时朱诚家也不算富裕,但他却坚守住了纪律的底线。

时过境迁,2015年4月,朱诚调任开江县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手里有了权的朱诚心态也逐渐起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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