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互联网+”视频传播与广播电视编导的创新研究
2021-03-24李天雄郑颖
记者观察 2021年36期
文 李天雄 郑颖
在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不断发展的背景下,信息传播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不仅传播范围扩大、传播速度加快,传播的媒介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新媒体应运而生。与传统媒体相比,新媒体具有互动性、实时性、多元性等特点,受到了更多受众的喜爱。在这种情况下,要提高视频传播的效率,促进广播电视行业的发展,就要从编导入手,对节目的内容、形式、传播途径等进行创新和改进,结合互联网信息技术,采用“互联网+编导”的模式,促进新媒体和传统电视媒体之间的相互融合,使广播电视可以适应时代发展的步伐。
视频传播与广播电视编导创新对节目的影响
提升质量
在制作电视节目的过程中,编导承担着重要的任务,不仅要进行选题和构思,还要确定拍摄方案、参与准备工作等,在享有主导权的同时,也承担着节目质量的责任。所以,编导应该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和专业素养,对节目的内容、形式等方面进行创新,使观众对节目更感兴趣。编导要具有良好的选题能力,保障题材符合时代特点、技术条件和观众兴趣,奠定良好的节目基调。在构思拍摄上,编导要不断创新,不仅要彰显节目主题,还要采用多元的表现方式,使得内容更具趣味性、丰富性。如果编导没有创新能力和创新思维,则节目的各个环节都会受到影响,不仅质量下降,还会导致节目一成不变,造成观众审美疲劳。优秀的节目应该具备推陈出新的能力,不仅要开拓视频传播的渠道,还要创新内容和形式。……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