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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探究

2021-03-24李岩

成功营销 2021年12期
关键词:建议问题

摘要:仅次于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社会关注度不断升温。其作为一项维护社会公平的公共就业政策,事关社会公平和国家非盈利事业后继有人等重要事项。本文尝试通过梳理和分析公开招聘政策历史沿革,以本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为例,从实现公招实施办法“全覆盖”,确保招聘程序规范,加强组织纪律和监督以及环境变化带来的工作挑战阐述公开招聘工作现状。进而分析公招工作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优化公开招聘的相关改进建议。研究结论可望为了保障公开招聘的顺利运行,实现事业单位精简、统一、效能的目标提供借鉴意义。

关键词: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问题;建议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是我国人事制度系列改革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规范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程序,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平等就业权利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习总书记高度重视人才工作,把增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人才意识的任务放在首位,提出要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也非常重视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当前人才的甄选和利用,目标是实现人尽其才,根本是构建科学规范的招聘制度体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为实现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为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保障,为提升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人们在选择工作和居住地时会慎重考虑这个地区的教育资源配置,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优质教育资源集中在东城、西城、海淀等中心城区[1]。近年来首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步伐的加快以及人口流动的频繁,2020年末, 北京市常住人口迅猛增长至2189.3万人,本市小学在校人数从2007年起呈现逐年递增态势,预计到2024年将达到峰值(119万人),近几年,教育系统根据招生班额增加量和教师退休、调出、病假、产假等因素,兼顾每年要完成对口援派到新疆、西藏等地教师300余人,为了满足学校用人需求,每年招聘教职工数约5000人,其中95%的入职教师是通过公开招聘。可见,公开招聘已成为补充师资的重要途径。

本文以北京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安排作为切入点,基于国家及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制度规定,尝试较为全面地梳理本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现状,归纳分析其中可能存在问题并提出可能优化举措,研究结论可望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进一步完善提供有益启示。

1 公开招聘政策历史沿革

事业单位的概念产生于新中国成立之初,至少在1952年 “事业单位”这个特定词汇就已经出现在规范性文件中。长期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一直沿用党政机关的管理模式。2000年以后,中央加快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中央、市委市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政策文件,2002年,我国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打破了原有的“铁饭碗”“终身制”,将聘用制确定为事业单位的基本用人制度。2004年发布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明确了事业单位公益服务属性。 2006年1月1日国家人事部颁布实施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标志着长期以来传统的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制度成为历史,迎来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纪元。2014年7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该《条例》科学总结了以往的成功经验,对事业单位普遍适用的人事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是做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依据和准则。

北京市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文件, 2010年6月北京市人社局结合首都人才服务实际,发布实施《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明确本市事业单位招聘要求、范围、条件和程序,并在2011年和2012年,陆续出台了《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自2012年开发并推行了体现事业单位用人特色、分3类岗位考试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新模式,进一步保障了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提升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公信力[2]。公开招聘制度为事业单位吸引优秀人才,保障其完成公益服务使命,以及单位整体高质量发展,发挥公共服务效能,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2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现状

2.1 建立公开招聘管理办法

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确立了以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选人用人模式,如:市级教育部门在2010年2月发布实施《市教育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目前,教育系统市区所属事业单位均完成“建章立制”,实现公招制度的“全覆盖”。截止到2020年底,市级教育系统共组织直属事业单位、统筹教师项目及所属中小学发布公开招聘公告19次,累计发布岗位1738个。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统一笔试服务,单位可自行组织或参加统考,截至2019年11月,已进行23次正式考试,参与单位累计500余家,考生累计21万余人次[2]。

2.2 确保招聘程序规范

招聘单位本着“谁进人、谁负责”的原则,成立公招领导小组,在招聘方案制订阶段,招聘公告发布后,严格按照招聘程序、岗位条件、招聘人数、考试考察方式等开展招聘工作,严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录用关,综合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业务水平、岗位匹配度、人事档案审核等情况,按照考核成绩排序,最终由集体决议确定拟聘人选。人事档案審核是公招的必经程序,从档案的记载中复核个人信息的真实、准确,档案材料完整、有效,全面掌握个人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确保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真实准确、全面规范、高效及时。严密组织公招程序各环节,严格履行公招公告要求,有力地维护了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2.3 加强组织纪律和监督

教育系统各级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单位内部、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在内部监督方面,用人单位的公开招聘管理办法、招聘工作方案等对招聘工作的纪律和监督都做了明确规定。招聘工作的事前、事中会议,均会强调要求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遵守保密、回避、廉洁等工作纪律。招聘过程中,用人单位负责的招聘环节全程监督,各级纪委和派驻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参与和下沉式监督。在外部监督方面,发布公告或公示的同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应聘人员严格执行诚信“一票否决”制度,对品德不端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应聘资格。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程监督,使公招成为“阳光工程”。

2.4 公开招聘的新挑战

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挑战,教师招聘无法组织统一笔试和现场面试,招聘工作受到严重影响[3]。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是加强基层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更是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市教育主管部门与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积极沟通,探索创新,率先在市级乡村教师公开招聘中取消统一笔试和现场面试,采取线上资格复审和综合专业考核,各区级教育部门及时调整了原招聘公告,采取线上面试,加快工作节奏。截止到2020年8月底,累计提供招聘岗位7300余个,95%面向毕业生,实际招聘毕业生6989余名,其中2020届毕业生5500名,如期完成了教育部分配我市中小学招聘毕业生的任务。这是我市第一次大规模在公开招聘中采取线上面试,虽然取得了积极效果,但是也暴露出网络环境不稳定,准备进程慢,考试纪律不可控等问题。

3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问题

3.1 公开招聘法律法规不健全

2006年颁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2014年7月实施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对事业单位确立了公开招聘制度,公招工作开展多年以来,从发布公告、资格审核、就业歧视条款、考试测试、体检、审查等环节还存在一定法律“盲区”,对用人单位的权力约束还有待完善,破坏公平公正秩序的问题时有发生[4]。相比于我国另一类人事招聘制度——公务员招考来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与之有相似之处,就是“凡进必考”,即两类招聘都需要进行考试程序,公平竞争、择优录取。但在法律法规约束力比较中,公务员招考受到《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省市公务员录用办法等法律法规体系的规范,形成了较为完善,操作性更强的技术规范,用法律的形式和效力保障制度化运行。

3.2 考试设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难以控制

目前,北京教育系统在市级层面每年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基础科目考试,但受到考试时间固定和考试内容的限定,市级主管部门对各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是否参加全市统一公共基础考试未作强制要求,导致各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对市级统一笔试的参与度较低,大部分是各事业单位自行组织考试和阅卷,而且在大环境的影响下,公开招聘考试的形式大多修改为线上面试和试讲,对应聘者个人素质了解不深入,缺少对岗位分析,考试内容主观随意性加大,市级主管部门对教育子系统公开招聘考试题目设置科学性和有效性掌控力度不强,考试实施过程有效性也难以及时控制[5]。

3.3 对体检结果认识把握不清

由于职业、岗位要求不一致,体检项目和标准也不相同,如征兵体检、招生体检、公务员录用体检、教师资格体检等。目前北京市教育系统体检根据岗位要求执行相应标准,教师岗位执行《教师资格体检标准》,管理岗位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用人单位习惯以为医学结论就是体检结论,其实两者存在着本质区别:医学结论是体检医院依据体检者的身体机能做出的认定,而体检结论是由用人单位依据医学结论做出的是否体检合格的结论。如医院给出“大致正常”“未纳入体格检查标准”等模糊结论,单位与应聘者将就体检是否合格展开激烈争论。

3.4 招聘人才流失问题严重

本市中小学幼儿园是以区级为统筹组织开展公开招聘工作,各区发布招聘公告的时段多集中分布在每年5-7月。由于各区的招聘公告中具体报名方式和招考日期并不统一,部分考生就可能会根据自己的条件和意向报考不同区的多个岗位,考生在前期报名和笔试面试阶段可以多岗同步进行,考生最终要确定一个有意向的岗位,可此时各单位的招聘都行将结束,单位已完成公示待办理入职手续,可当得知个人放弃的信息后已无法进行补录和递补,导致该招聘岗位本年内不得不落空,也对有关单位新学期的教学工作带来不利影响。例如,2019年北京市乡村教师“特岗计划”为例,公示拟聘教师人数331人,最终办理入职手续277人,54人放弃,占比超过年度招聘岗位总数的16%。

3.5 招聘公平性遭受社会质疑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设定岗位条件时,希望增加与本岗位无关的其他条件,涉嫌指向性招聘。在设定笔试和面试计分比例方面,部分单位将面试成绩的计分比例提高到70%,大大增加了面试成绩所占比重,增大了用人单位人为操作招聘结果的可能性。少数单位不成文地对考生的第一学历或性别提要求,但因涉及公开的就业歧视问题,无法在招聘公告中明示,但在面试环节会进行倾向性选择。

4 事业单位招聘优化建议

4.1 加快修订公开招聘法律法规

一是总结和研究实施公开招聘以来,取得的经验和教训,完善现行法规,对公招的程序和流程进行优化,对有关要求进行具体明确。二是在一些开展公开招聘的地区或部门可以制定更具體的公开招聘实施办法,丰富和补充法规的内容。三是事业单位未来的发展方向是以行政辅助和公益服务为主,可以比照公务员招考的制度,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也为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夯实法律基础,提高公招工作的严肃性和对在公招工作中违纪人员的惩治力度。

4.2 按岗位分类实施考试与评价

将公开招聘岗位按照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进行划分,将管理类岗位进行职业能力测试和面试,专业技术类进行细分,如:教师岗、校医岗、会计岗等,市级层面根据每一类岗位的任职资格条件,建立公开招聘考试题库,笔试采取题库出题,面试可采取结构化或半结构化面试,避免完全由用人单位设置面试题,易产生泄题、晕轮效应等影响,适度缩小用人单位的选人自主权,提升公招考试的公信力。为了保证考试的安全保密,有序开展,建议由市级教育主管部门设立专门监管机构全程介入公开招聘考试实施全阶段,进而提升社会公平性。

4.3 体检工作严谨认真

在教师资格体检标准(试行)中,第17条规定“未纳入体格检查标准、有影响健康和教学工作的其他疾病或生理缺陷者是否视为体格检查合格,由市教育委员会根据工作岗位的要求商市卫生局确定。” 这一规定表明医学结论不同于体检结论。因为如果体检者有精神病史,体检医院会做出不符合教师资格体检的结论,如果是心理问题(如:抑郁)就不在体检标准里,需要进行研究,因此医学结论是符合第17条规定,但是不是符合教师资格体检标准的事实是值得商榷的。因此,部分用人单位要严肃认真对待体检工作,公招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遇到特殊情况,不擅自判断,要通过公招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形成最终意见。

4.4 構建公开招聘信息平台

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日常业务全程网办和OA平台建设水平日益完善,线上面试技术成熟,部分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可以利用信息技术,根据公开招聘的程序构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平台。信息平台的建立对公开招聘以及人事工作具有积极规范效应:一是信息传递可以提升招聘办事效率,确保考生少跑路,应聘者只需关注信息平台即可了解全部招聘信息;二是信息平台压缩审批时间,从公开招聘到招聘人员备案再到工资审批、职称备案都可以全程记录,实现一网通办;三是信息平台的应用会大大提升对公开招聘工作的信息公开力度,降低单位的自由裁量空间,加强社会对公开招聘的过程监督,提升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透明度。

4.5 加大依法惩处力度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条例》是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属于行政法规,该条例是政府出于对事业单位管理要求,对最基本的制度、环节笼统性概述,所规范的层次和内容较为有限。按照党风廉政工作要求,事业单位应当把公开招聘工作纳入“三重一大”工作范畴,严明工作人员纪律,实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监督。具体可能优化策略:一是上级主管单位加强对用人单位公开招聘全过程的指导、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监督公开招聘的流程;二是畅通招聘违规举报的渠道,依规公开监督电话等联系方式,广泛收集和听取社会群众的监督声音。

5 结语

北京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已开展10余年,虽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整体平稳有序,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社会公信力稳步提升,在“十四五”开局之年,本文尝试总结公开招聘的历史经验教训,结合北京市教育资源和人才招聘现状,做了关于优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和思路的探索,可望为首都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工作提供决策支持。

参考文献

[1] 曹浩文.北京城市副中心教育资源现状及优化对策[J].北京教育学院学报,2017,31(01):1-6.

[2] 江爱世,陈海平,丁玎,刘斯佳.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改善探索与实践[J].中国人事科学,2021(04):17-24.

[3] 段元超,汪杨清.聚焦:疫情下的教师招考[J].中国大学生就业,2020(14):10-11.

[4] 张雪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J].经济师,2020(06):245-246+248.

[5] 王志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范化建设[J].人才资源开发,2021(18):49-50.DOI:10.19424/j.cnki.41-1372/d.2021.18.024.

作者简介:李岩,(1982.3-),男,民族:汉族,学历:硕士,职称:经济师,研究方向: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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