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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乡棚改项目引争议

2021-03-23法人彭飞

法人 2021年3期

◎ 文 《法人》全媒体记者 彭飞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推出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目的在于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同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因具体执行方面,棚户区改造具有“安置周期较短、过渡费用节省、行政审批简单”等特点。棚改项目一直是开发商竞相争抢的“香饽饽”。

一月下旬,《法人》记者赴河南省新乡市实地调查时,发现这样的反常现象:大片的应先变更土地用途、再收储出让的工业用地被纳入棚改项目;一些建成使用十几年的居民楼也以棚户区改造的名义被拆除;甚至两证和设施齐全、处于正常居住状态的独立低层院落也被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

工业用地被纳入棚改项目?

采访期间,有居民向记者反映,新乡市不少棚户区项目实际上以棚户区改造名义进行商业开发。其中,新乡市塑料机械厂(下称“塑机厂”)家属院及新乡天禄工业有限公司(下称“天禄公司”)老厂区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下称“棚改项目”),就属于这种情况。

据了解,早在2013年4月24日,改造项目即取得棚改确认函。牧野区政府官方文件显示,该棚户区位于新乡市学院路附近,总占地面积约33亩,征收户数156户,征收面积27000平方米。但是,该棚改项目范围并不是一个完整地块,而是被一个街区分为两部分。

塑机厂家属院地块涉及居民住宅约9000平方米;天禄公司老厂区地块涉及老厂区、思达超市约18000平方米。其中,天禄公司老厂区地块占地面积更大,占据整个棚改项目总面积的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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