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力上劳心”
2021-03-22车会平
中小学德育 2021年2期
车会平
摘 要
在开展以公益服务任务为中心的班级惩戒过程中,既要起到“劳力”,即“身体力行”的效用,又要起到“劳心”,即“思想觉醒”的效果。针对班级学生不同类型的违纪行为,通过开展以“我是监管者”“我是设计者”“我是組织者”为主题的“班级公益服务任务”进行教育惩戒,收到了明显的教育效果。
关 键 词
公益服务任务;教育惩戒;劳力;劳心
中图分类号
G41
文献编码
A
文章编号
2095-1183(2021)02-00-03
教育部近期颁发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明确指出,“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进行惩戒。结合《纲要》的规定,本文认为,“班级公益服务任务”指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由班主任组织违纪学生从事与班级事务相关的免费、无偿、普惠的服务活动任务。班级公益服务任务的界定体现了教育惩戒的目的、方式、内容、价值相统一,彰显了教育惩戒的扬善功能。
以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以下简称“任务”)为中心建立班级惩戒制度,重点在任务内容的选取,即选取能够发挥教育惩戒作用的班级公益服务任务,实现“在劳力上劳心”的双重作用,也就是说学生完成任务的过程,既要起到“劳力”,即“身体力行”的效用,又要起到“劳心”,即“思想觉醒”的效果。下面试基于班级管理中的案例的分析,谈谈自己的思考。
一、“我是监管者”:师生同行,以行启知
案例一:
小王同学经常在宿舍讲话,不按时作息,每天早上班级讲台上都有小王同学所在宿舍的扣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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