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生活:儒家传统幸福伦理思想与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合构
2021-03-22邹章华
理论导刊 2021年2期
摘要:在中国不同历史时期,人们对“幸福”的真谛有不同的理解和探寻。从最初追求道德的“至善”,逐步演进为追求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深刻地塑造着几千年来中国人民的生活方式与中华民族的价值选择。幸福不是纯粹的道德至善,也不是憑空玄想的空中楼阁,而是立足现实,在劳动实践中获得的内里与外在的双重美好。对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秉承和对中华文化中幸福观的创造性转化,使习近平新时代幸福观更具丰富的哲学内涵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因而对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实践具有强大的指导和引领作用。
关键词:习近平新时代幸福观;儒家传统幸福伦理思想;劳动;美好生活
中图分类号:D6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21)02-0108-08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思想视域下新疆多民族社区治理研究”(17BKS085)。
作者简介:邹章华(1994-),女,新疆博乐人,河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9级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何谓“幸福”?中华民族历来是重视道德的民族,儒家阐发的德福思想积淀了中华民族关于幸福问题的沉思,其主张以“德”致“福”,认为只有在高尚的道德生活中才能体味到个人精神与物质的富足,进而实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马克思主义则从人与人、个人与社会、社会与自然等辩证关系出发,指出人类自由劳动,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劳动中自由而全面发展,便是幸福。习近平新时代幸福观通过对中国传统伦理思想中的幸福观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实现其与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融合与互构,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色和哲学内涵,丰富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幸福理论,引导我们领悟幸福的真谛,更好地构建“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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