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拨正与建构:促进型立法之法理阐释
2021-03-18江国华童丽
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5期
江国华 童丽
摘 要:促进型立法意指以提倡和促进某项事业发展为基本宗旨的立法形式。究其作为独立立法形式的法理基础,学界现有国家干预论、政府主导论、体系补充论,以解释和支撑促进型立法的立法定位、立法原则、立法价值。但此三论为西方政治经济产物,无法恰当解释、指引相关促进型立法。为此,有必要回溯中国促进型立法之生成背景、功能预设和价值取向。基于功能视角,从其生活世界之规范整合、管制失靈之系统矫正、美好生活之价值引导等三个实践性维度予以法理拨正;在价值层面,鉴于其相对于管制型立法而言的价值侧重,从秩序到意义、管理到治理、管制到引导之内在逻辑,探寻其法理建构。
关键词:促进型立法;管理型立法;社会治理;公共参与
作者简介:江国华,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首席科学家,主要研究方向:宪法学、行政法学、监察法学、司法文明(E-mail: fxyjgh@whu.edu.cn;湖北 武汉 430072);童丽,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宪法学、环境法学。
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法律制度实施效果评估体系研究”(16JZD011)
中图分类号:D9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398(2021)05-0102-11
从立法规模看,促进型立法足以成为一种法律现象加以研究。以“促进”为关键词,在“北大法宝”数据库筛选相关法律、地方法规,经统计我国共出台10部促进法和近700部促进型地方法规。从社会影响看,促进型立法实践因手段软弱为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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